環保署去年5到12月在全台14個縣市試辦塑膠袋回收,總計回收了2300噸,約7億個4兩的紅白塑膠袋,超過預期目標900噸,於是在1/30開會決議,3月起擴大到全台實施。
塑膠垃圾佔垃圾總量約2到3成,焚燒時易產生有毒氣體,環保署力推塑膠減量政策,及塑膠袋回收再利用。但各縣市回收方式不一,有的只回收乾淨塑膠袋,有的則乾淨跟髒的混著收。詳細的規定許多民眾尚未了解,例如袋內加一層鋁箔紙的袋子,就不能混入塑膠袋回收;蛋盒等塑膠盒也要回收等。
因此環保署表示,今年還不會強制民眾回收,到年底總檢討時,如各縣市有所成效後且能妥善再利用,則明年元月將公告塑膠袋為「一般廢棄應回收項目」,強制回收。屆時民眾丟垃圾時,必須單獨回收塑膠袋,否則將處1200元到6000元罰款。
民間環保團體對此政策固然贊成,但更呼籲大家「回收好,少用更好!」希望政府單位注意,減少塑膠垃圾應該從減量做起,別讓民眾誤以為可以回收,就濫用塑膠袋。台灣婦女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曼麗說,環保署要多宣導少用塑膠袋,也要協助零售業者少用塑膠包裝材,才是最有效的塑膠減量方法。
建議大家買東西可隨手拿走的就不要索取塑膠袋裝,最好隨身帶個小袋子裝,如果到大賣場購物則記得出門前先準備好大購物袋,現有塑膠袋要盡量重複使用,用到不能用時再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