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篇)
當我提出必須要立法建立素食的國家標準之後,林委員當場就十分贊同這個方案,並允諾下次立法院質詢時,就可以先提出來。
接著我跟委員夫人詢問素食基金會的籌辦意願,夫人說她已經有一些想法,也想了幾個基金會的名字,重點是不要太嚴肅,例如:xx素食推廣基金會之類的,那就太悶了。我們當場腦力激盪了一下,想了幾個有趣又年輕的名字,與現代素食的時尚風比較搭配。
我們編輯問我,成立基金會一直都是我們網站追求的目標之一,如果交由其他人來成立,我的看法如何?
對我而言,成立素食基金會的確是我當初的理想之一,不過成就不必在我,如果基金會可以順利成立,那麼素易未來有關素食公益性的活動,就可以轉給基金會來運作,我們可以退而當做一個協辦、贊助單位。讓公益與營利兩方面能夠完整切割。
否則我們現在的身份有點尷尬,雖然一直很有心想推廣素食公益相關的事務,不過由於我們本身是商業組織,對於其他單位來說,有利益迴避的考量,一直都無法深度的合作一些大型活動。對村民而言,也停留在早期的印象,當我們有比較大的動作時,又會用有色的眼光看待我們,實在有志難伸,推廣教育的路走的很辛苦。
所以把這兩部份完全切割開來,未必不好,而且更能夠專心致力在各自領域,為素食族群創造美好的未來。
而且,透過這樣的分工,我們原本打算透過基金會運作的各種事務將更有效率的進行,才不會因素易本身的日常瑣碎的事情而耽擱。
期待明年度的大型公益活動,就能夠由基金會出面來主辦!
最後,與委員談到素食與環保的問題,委員也有提到他已經收到之前村民寫給他的信,他也有初步與對方聯繫過,也會針對信中所提到的各種建議,會去評估可行性。
而我則直接建議委員,有一個比較快又不會引起反感的作法:將食物的排碳量也列入食品的強制標示之一。
如同現在食品標示法裡規定,強制需標示熱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等七大類,我們再加上第八類:排碳量。請研究單位,建議一套常見基本食物的排碳量換算表,公告給所有食品從業單位,以便於統一管理、標示。
當排碳量被數據量化之後,就可以針對全民排碳量的數據加以建議、管理,當每個人都能夠輕易檢視自己每天的排碳總量,也就可以輕易與國家建議值相比較,自己是否還要調整自己的生活習慣。
我想,大部分的肉類產品排碳量絕對比植物類的食品高很多,所以當每個人都有降低排碳量的共識與觀念,漸漸的,在飲食的選擇上,也會傾向多選擇植物類的食品。也就達到我們推廣素食與環保雙重功效!
關於此,因為牽扯的範圍比較廣,加上委員還有下一場約會等著,所以詳細的施行部份,就約定好改天繼續討論。
這次的拜訪,讓我覺得,積極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反而是最快的一條捷徑。當你有這份心念,自然就有相對的助緣來成就這份美意!
感謝所有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