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容" 這個詞被誤用的很厲害.........
這個詞原本正確的用法是拿來用在自己身上, 自己拿來提醒或要求自己的. 有能力去包容一切是蠻好的美德, 能夠包容大部份的事也是蠻不錯的. 但是如果拿來要求別人要包容, 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試想, 有一天別人犯了錯 (也許傷害到我), 我可以要求我自己寬恕他, 包容他, 原諒他. 可是有一天我犯了錯 (也許傷害到別人), 如果我這樣說: "你必須包容我, 你要多包容我一些...", 那不是很奇怪嗎?
我們可以包容有心改過的人, 我們可以包容無心犯錯的人, 但是一個人如果需要別人一而再, 再而三的包容他的話, 那代表他並沒有為他自己負起責任, 這樣的包容不叫包容, 那叫 "縱容". 一再地縱容, 你就變成共犯了!
包容是我們要的, 但絕對不是縱容.
>【 在 amigo妗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知道每個人是來自於不同的環境及背景,應互相多溝通、體諒。
>我可以老實的說,過去的我是真的不怎麼有包容心,
>對於自己也是要求滿高的,可是...
>這一年來,真的改善了不少,
>但仍被對方說要再包容多一些,
>我個人覺得,若要再多一些,那就乾脆當個啞巴算了,
>什麼都不提,個人過個人的日子,
>那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日子,還來的快樂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