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司法單位是採取不告不理的態度,不過如果有"受害者"感覺名譽受損或被毀謗,到偵九隊報案,他們真的會查到底。
留言的部分之前聽過判例是發言者被告,但管理者沒事。
但不清楚若管理者做了收錄動作,那是否結果會一樣就是了。
>【 在 現代俠女 的大作中提到: 】
>首先對於小館的志工們的辛苦至上崇高的敬意,因為你們的辛苦經營,所以有這樣的園地供我們食素者忠實的來發揮。但在此同時,小妹身為一個法律人必須要提醒各位志工,如果有村民"指明"那家的餐飲不妥時,一定要妥善處理,如被有心人加以利用時極有可能被告以"公然誹謗罪"所附帶的連帶賠償責任,於此,萬不可不慎!
>祝小館生意興隆!
>
>
>>【 在 素食小館餐館資料編輯組 的大作中提到: 】
>>
>>關於此,我們必須加以說明,我們是幫整理餐館資料的志工。我們原本也希望大家有意見都能夠直接向餐館業者反應。
>>
>>之前也都把這樣負面的評價不列入餐館的評價之內,但是同樣的,村民也很不客氣的向我們抱怨,指責我們隱瞞他們所遭遇的事實,只報喜不報憂。所以經過我們幾位開會討論的結果,只要不是言之無物的謾罵或明顯的惡意毀謗,我們的立場是如實的反應大家的心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