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iis首頁 | 設為首頁 | 加入最愛
限時特價商品
» 更多
 
現在位置:suiis專欄 / 李偉文 的專欄 / 人生的幸福存摺...之3

李偉文 的專欄

人生的幸福存摺...之3
2023/03/10
點閱率:398

(四)轉──人際關係是幸福感最重要的來源

心理學家阿德勒說過一句很有道理的話:「所有煩惱,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不過,關於幸福的研究也告訴我們,跟他人之間有意義的連結,也就是良好的人際關係,是幸福感最重要的來源。

古往今來所有宗教大師也不斷提醒我們,人是社群的動物,我們依賴他人而活,不論我們喜不喜歡,生命總是無時無刻都會因為別人的所作所為而受益,因此,我們大部分的快樂,當然是來自跟其他人的關係。

我也覺得,朋友是我們所能給予自己的事物當中最好的禮物,至於家人是上天給予我們的禮物,因為我們的父母親,我們的子女,我們自己無法選擇,是上天安排的,但是朋友是我們可以自己選擇的,喜歡他才跟他做朋友,不喜歡就不要跟他往來,所以跟朋友的關係應該是全然快樂的,所以是我們自己給自己的人生禮物。

可是,假如是如此的話,為什麼阿德勒會說人際關係是所有煩惱的來源呢?

甚至,作家余秋雨也曾寫道:「常聽人說,人世間最純粹的友情,只存在孩童時代。這是句極其悲涼的話,居然有那麼多人贊同,人生之孤獨與艱難可想而知。」

要在工作時結交一些沒有利害關係的朋友,再從這些朋友中找談得來的,彼此相處很自在的人,想辦法繼續維持交往。我採用的方法,幾乎不花錢,卻最容易結交到最棒、最熱情、個性最良善,也最值得當一輩子生活上的好朋友的場域,就是參加公益團體當志工。而且最好是實作型的公益團體,一起流汗、一起面對挑戰、一起面對挫折,彼此有所謂的革命情感。願意參加公益團體的人當然是關心社會也秉持正向生命態度的人。擁有這種性格的人,在老後相處起來,是最令人自在愉快的。

在人生裡最棒的朋友就是彼此相處很自在,所謂自在就是你每天跟他一起吃飯也不會厭煩,兩人一起相坐無言也不會尷尬,當然,能常相處的朋友也不能是那種整天埋怨批評的人,因為那種負面能量會耗掉我們最珍貴的活力。

但是除了朋友這個人際關係之外,生活中與自己朝夕相處的伴侶,更是關鍵。

壽命愈來愈長,人人可以活到百年的人生裡,伴侶的重要性也越來越高。幾乎所有的研究也顯示,對絕大多數人來說,與伴侶的關係是一個人幸福快樂最重要的關鍵因素。

因此,人到中年後,就必須開始思考:要跟誰共度餘生?最近才出自傳的管理學大師韓弟寫說:「近來,我有時會開玩笑,說我現在正處在第二段婚姻,只不過娶的是同一個女人。」當他們夫妻倆進入空巢期,也開始調整雙方的生活方式,藉此維繫雙方的友誼、婚姻以及珍視的一切。

我同意他的看法,成功的婚姻需要經歷多次的戀愛,但對象必須是同一個人。但是很多人會嘆一口氣,想到家裡那位,覺得對他一點感覺也沒有,不知該如何談戀愛。其實愛從來不會自然死亡,但是我們必須不斷為它補充活水,不然愛會在我們疏忽下逐漸乾涸。

熱戀中彼此的「共感」或者「心有靈犀」,往往是兩人認定「就是他」,就是命中註定的靈魂伴侶的關鍵時刻,這種共感也是雙方親密感的最重要基礎,但是婚後,尤其孩子出生,雙方為家庭而打拼奮鬥,在疲憊與壓力之下,這種「共感」不但消失,連所有心動的感覺都不見了。

這些老夫老妻忘掉了,當初兩人的「共感」是創造出來的,是一起看電影、旅行、徹夜長談……等等我們以前覺得浪漫,婚後覺得幼稚,這些兩人用心共同營造出的「魔幻時刻」,但是只靠婚前累積的浪漫,很難撐得過婚後生活壓力的消磨,必須在漫長人生裡,不斷持續創造「共感」的時刻,也就是讓愛的活水不斷。

伴侶兩人要重新約會,離開舒適圈一起探索未知的世界,另外也一起跟一大群老朋友共同成長,夫妻關係裡的承諾與陪伴雖然很重要,但是少了浪漫的愛情,其實是很可惜的,甚至可能很難維持長久的婚姻關係,因此,創造浪漫,找回熱情,就必須列入我們的待辦清單了。

有人說,所謂的靈魂伴侶,就是跟你步上紅毯的那一位。是的,與其眾裡尋她千百回,不如疼惜眼前人。只要想到再怎麼樣,對方都是自己挑選的,曾經熱愛過的,那麼就應該要想辦法找回彼此的親密感,重燃雙方的熱情,念茲在茲以下兩件事情,努力使自己再度被對方欣賞,二是去努力欣賞對方。

老夫老妻最可貴的地方是雙方曾經一起走過的生命歲月,懂得珍惜這些點點滴滴的日常生活,就是幸福的人生。




作者》 李偉文

荒野保護協會創辦人之一,也是一位牙醫師.作家.環保志工。專欄見於各類報章雜誌,亦出版許多著作。

詳細介紹...

※以上文章純屬作者見解,非本站立場

 

相關文章:

隨機文章:

    回上一頁 回上一頁
留言內容(500字以內)(輸入0字,剩餘 500字)

請稍候...

建議使用IE7.0以上, FireFox 3.0以上, Chrom的瀏覽器,瀏灠模式1024x768
本網站內容、圖案、著作權 及責任歸作者所有,禁止未經授權轉貼節錄使用
© 1997-2024 suiis|素易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