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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生命協會 的專欄
作者:陳添喜 助理教授 最近台灣保育龜盜獵走私的問題已搞得紛紛擾擾,但似乎是被嚴重誤導!是執法不力,而非法律不周延;該努力的重點應該是查緝盜獵,而不是全推給走私猖獗,更不能怪給對岸市場的需求無度。沒有盜獵,就不會有走私,也不需要收容。 如果政府負責保育業務部門都可以很淡然的表示,因為人力與經費有限,所以對盜獵的現況無力遏阻;執法人力與司法機關專業不足,所以查獲的案件只能輕放;收容、救傷人力與空間有限,所以查獲個體只能草草處置。這些回應豈不是告訴有心者,不趁此時,更待何時?主管與執法機關根本無心或無力處理這件事!但不管是查緝盜獵、走私與動物救援收容,被賦予公權力的政府並沒有任何推拖的理由! 或許可以推給媒體亂象,把政府無力處理的窘態全都露,讓盜獵與走私更加猖獗;可以說是媒體未經查證推波助瀾,導致價格狂飆,讓這股歪風惡化。野生動物保育法有漏洞,對走私未遂犯無法重罰,再把難題再丟給立法院,但修法遙遙無期。救傷與收容人力空間不足,期待民間機構能伸出援手。短期內還是無解!食蛇龜還是會被盜獵,一樣會被走私,還是無力救援收容。等到野生龜都捉不到時,這些難題就不復存在? 海巡人員可以攔到企圖離境的走私龜,獵人與中盤的姓名、電話都知道,但查緝盜獵卻非海巡權責;而保育執法人員卻總是說查緝搜證不易?問題是在政府願不願意重視這件事,海巡查緝走私有獎金,但在警政系統卻不算是重點績效,最清楚各地盜獵狀況的派出所心有餘而力不足。接觸過不少社區與最基層派出所主管,都願意對食蛇龜保育出點力,但需要政策的支持,需要師出有名,需要被鼓勵。不是施政重點項目,就不容易有經費,也算不上是績效;有權的決策者是否願意要求所屬執法單位,把查緝野生動物盜獵當成正事處理? 劃設保護區作法代表著這個物種已經無法受到應有的保護,不是成就,是妥協,也是無奈;因為法律對保育物種的保護網已經失能,只求退守到一處有限的區域內,設法對抗蠢蠢欲動的盜獵者。如果野生動物保育法的執行是如此不堪,未來更嚴重的後果是沒有多少人願意相信政府有執行公權力的能力;現在對盜獵與走私食蛇龜、柴棺龜束手無策,未來還有什麼是保得住的?走私的主角如果換成穿山甲、藍腹鷴、帝雉或其他物種,就有能力阻止嗎? 槍械、毒品、野生動植物走私被並列為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惡夢,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在努力推動前進人民幣的當下,就棄守了嗎?難道只是食蛇龜與柴棺龜有問題嗎?其他野生動植物就都沒事嗎?只因為牠們不算是保育類? 不能怪對岸吃龜、炒龜,大陸經濟能力的崛起,連遠在美國的野生龜都一樣受害,不只是台灣,但總要提出可行的因應對策!當「台緣」(台灣黃緣閉殼龜,也就是食蛇龜)成為大陸養龜場大量收購的主流商品,對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是多麼諷刺?甚至是羞辱。台灣的保育類動物,竟可以大量被走私到對岸販售,持續多年還是拿不出辦法,誰還願意相信台灣的保育成就?只要有人民幣,還有什麼台灣的保育物種買不到? 既有的野生動物收容系統在一連串食蛇龜的事件中,似乎被刻意遺忘(除了中興大學外還有其他收容中心);或許是政策有意要終結這些歷史包袱,但不相信連暫時收容與救傷都做不到。最該協助提供暫養與野放空間的公有林班地系統,也很意外的缺席;而遍布各地的警政系統也似乎是使不上力。收容這些保育龜類涉及公權力執行與一定專業能力,最後卻需求助於民間機構及宗教團體的護生園,甚至直接野放。如果聽到的理由是沒人、沒錢、沒空間、媒體亂、盜獵走私猖獗、法律不周延,食蛇龜的難題依然存在,握有公權力與行政權的政府有什麼積極作為?很無辜?很無奈?面對難題只能坐以待斃?我們還想期待什麼? 經濟不振與社會價值觀錯亂才是食蛇龜保育最大殺手!不少弱勢民眾就業不易,回到鄉下開始利用無本的天然資源謀生,而食蛇龜與柴棺龜是選項之一;但專業捕龜獵人與收購的中盤並不是經濟弱勢,卻是最大的推手;獵龜是少數人,絕不能推說是全民獵龜,不宜與全民對立?當違反法令者不會受到應有的處罰,這樣的法律是不會有人遵守。社會的價值漸漸變成只要有錢賺,賤賣寶貴自然資源也無所謂,卻無力制止導正。司法機關所堅持的比例原則更是令人錯亂,盜捕幾隻食蛇龜或許被認定是輕罪,但走私幾千隻保育龜的結果竟也差不多;當殺一個人與殺幾千人的罪行無法區別時,天下必定大亂;但歷次食蛇龜的司法案件卻是如此,大惡與小惡的判定價值標準只剩下「價錢」。 重點不在這些龜市價值多少錢?這只是執法單位為了獎金所估的價格,牠們應該是無價的!把墾丁國家公園內的食蛇龜野生族群幾乎掃光,究竟值多少錢?如果把整個翡翠水庫保護區內的食蛇龜全數捉走,究竟該當何罪?但最近幾次查獲走私的數量是幾個保護區的數量總和?台灣究竟還有幾個像翡翠水庫保護區的現生族群可以繼續被捉下去?這樣捉法,再撐不了幾年!基於市價所換算的比例原則,且沒有受害「人」,違法者還是被輕輕放下,後面的集團不需要再追究,但幾千條龜命與牠們從野外消失的代價究竟值多少錢?直接或間接犧牲多少動物生命與付出的社會成本都不值一顧?保育的價值與法律的尊嚴已經廉價到用秤斤論兩計算?這當真的是現今社會的價值觀嗎? 當看到「協助」收容食蛇龜的機構竟然要為動物的照護、食物、籠舍與野放而募款,其他收容中心也一樣被要求爭取民間資源以挹注政府經費的不足;這聽起來是多麼讓人心酸,政府已經窘困到無力收拾因為行政與執法不力所造成的爛攤子?為了讓這些動物有活下去的機會,幫忙政府收容照養動物的研究人員、研究生、照養員、獸醫需要帶著動物或布偶到街頭賣藝,或到處演講、義賣、辦活動設法尋找資源?或利用動物的苦難去配合宗教團體放生活動,以博取多一點憐憫與布施?如果養不起也可以選擇「免費」外送,有價值的動物當然會有人搶著要!這是現在真實的氛維,是協助動物收容機構所必須要決擇的「活路」!要設法讓這些動物的存在價值得以「活化」! 救援、收容、照養查緝動物的責任不該由研究人員承擔,只是因為自己的良知看不過去就得去承受,而「有權、有責」的政府卻扮演著近乎神隱的角色!被授予公權力的政府不作為,所製造出來的難題得靠社會「良知」來承擔!雖然社會還是有許多有心人,但被過度消費的結果,再大的熱忱也會變得冷漠。而這些「野生動物」卻需淪為價值混亂下的犧性品,我們已不再有能力確保牠們可以在自然環境下安全活下來的最簡單需求,更遑論除價錢之外的「自然價值」! 當不少還對台灣保育前景抱持熱忱的年輕學子,願意投入這些動物的保育研究,希望能為這塊土地留下希望;但所需面對的挑戰不是研究資源的不足,而是盜獵者的威脅。研究動物隨時都有可能會被「搶」走,遺失與被破壞的研究器材都已成為必需的「消耗性成本」。在布滿荊棘的密森裡保護巡察成為野外研究的重要工作,但斷人財路的安全疑慮總是揮之不去,這是身為現場研究人員的真實寫照。 或許某些人因為食蛇龜可以賺到人民幣,但大部分國人與保育界卻失去尊嚴,政府也會失去民眾的信任。等某個物種從自然環境中消失以後,我們或許會慢慢承受失去牠們所支撐生態功能的苦果,但也許永遠不會知道牠們的重要性;這些默默提供生態服務的生物,存在時經常是被忽略,失去了也不覺得有損失。在有權的決策者經驗中,這些價值的數字可能只是「零」,甚至是阻礙發展的負擔!當食蛇龜不見了,就不再是一斤值多少錢的問題?失去了想要再復原野生族群與重新建立原有的生態平衡,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很難估算,除非我們覺得不重要。現在我們或許會對食蛇龜從模式標本產地淡水消失而感到惋惜,日據時期曾有捕捉記錄的覆鼎金也只剩在泛黃標簽上的隻字片語;數十年後,如果因為少數人貪圖短暫的利益與有權者的漠視不作為,讓食蛇龜從台灣大部分土地上消失了,究竟會留下怎樣的歷史評價? ※以上文章純屬作者見解,非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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