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唷偎壓!嚇我一跳!以為你要公然向偶告白勒!
=====好啦,我是要正經不耍白的分隔線=====
其實世上很多事都必須做取捨,正所謂有得必有失,
一天只有24小時,就別勉強做48小時的事,
免得把身體搞壞了,反而得不償失啊!
有一段時間,我也是兼兩份工作,
但我不是為了興趣,而是因為想讓自己忙一點好忘掉一些事,
後來覺得實在沒辦法兼顧,也只好放棄晚上的兼差。
我也有過非常感興趣的工作,
每天就算忙到三更半夜也不覺得累!
但最後健康亮起紅燈,不得不忍痛割捨,
做比較輕鬆不必加班、責任不重的工作,
可是偶爾想到還是會給它很捨不得以前的工作...=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