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雲勢
發表日期:2007/05/31 14:12:00
文章編號: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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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找一份鐘點管家的清潔工作,公司說我們是承攬商,只是向公司承攬業務,不是他們的員工,故不能加入勞健保,但卻訂一堆公司的規定要我們遵守,違規就接受處罰,合理嗎?另又必須和公司簽一年約,契約內有寫到一星期的工作時數及承攬費用(月薪資數字),但簽約後真正工作已第二個月了,從不曾領到契約上的薪資數字,我又有經濟壓力,但合約又綁住,解約須賠償公司教育費用,請各位先進幫幫忙,提供一下意見,謝謝!
推文內容: | 台南的小丁:嗯,承攬商確實不是公司的員工,但要成立承攬商並必須要有公司行號,所以妳要加入勞健保是要加清潔公司的,而簽約的部份應該是清潔公司(承攬商)跟公司簽的,妳只是單純的領清潔公司的薪水才對啊。 | 2007/06/01 1: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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