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版上這麼多朋友討論起「素食立法」這個議題,加上站長還以身作則的扮引起行動者的角色,主動聯繫國會議員,實在令人感動,我想對於不少素食者一向把自己置於公共事務領域之外,這是一個很棒的開始。
至於在向這個目標邁進的過程中,被我們信託的立法者,也就是國會議員是不是值得信靠?!乃至於行政單位的作為是不會將依著我們所期待的進行!?不少人也有關心、甚至質疑。水也不曉得版上是不是有從事公共事務領域的朋友也可以分享你對立法推動的經驗和想法。在這裡,水也就野人獻曝的胡說八道一下自己的觀點。
首先,大家理想中的「素食立法」是什麼?是絕對性的禁止葷食?還是獎勵性的推展素食?而推動的方式上是訴諸愛護生命的倫理觀點,還是以熱門的「減碳」結合環境議題的反對畜養肉食動物?水也的經驗是,在沒有釐清和確認這些前提之前,任何立法工作的推動會陷入一種摸不著頭緒的迷霧中...剩下的只有一頭熱
那麼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素食立法」?做為民主國家的一份子,有個前提非常重要,那就是除非動物的生命權被提升到接近或等同於憲法上對人的生命權利的看待,否則以法律方式禁止肉食,都是對個人自由的不當限制。這也就是說,我們的「素食立法」的範圍,至少在當前應該是以鼓勵和促進素食運動的推展為立法宗旨,大家在常向這個目標努力的同時,必須注意到免除不必要的過渡期待,甚至是獨斷某些價值。像是制訂一部素食的法律,或是抑止、裁罰葷食行為,這些都是不可能,至少在可以見到的未來。
因此,就當前我國整體的國情與法律制度,水也認為我們在以立法方式促進素食普及上,可以做的其實不少,而有關立法的部分則在於研修合理的「素食法律配套」:
一、修法落實動物權保障:像是著手修改「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例如增加保育動物的範圍,加重對棲地破壞的罰則,增列一些像是虐待、補殺的罰則,減少無辜的生命受到傷害。例如目前行政部門以衛生為由全面進市場溫體宰殺,也一定程度減少非人道行為。光是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努力的就好多。
二、推動素食日或愛護生命日:推動修正內政部主管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這個部分不用立法,而是透過立法院向行政部門建議即可),將訂定「素食日」或「愛護生命日」,鼓勵當天全國素食,嘉年華的活動將比純然的宗教活動來得有全面性的效果。
三、長期的目標∼將動物權入憲:把動物權憲法化,讓愛護生命、保障生物多樣性成為一種國家目標。目前在德國和奧地利等歐洲國家都有這樣的憲政改革,例如德國的聯邦憲法就在2002年將動物權入憲(第二十條之一 國家為將來之世世代代,負有責任以立法,及根據法律與法之規定經由行政與司法,於合憲秩序範圍內保障自然之生活環境及動物。)這樣的憲政工程,未來將有助於非肉食法律規章的訂定。
當然,這只是就法制面去廓清我們從事「素食立法」的方向,但是水也認為更重要的還有對相關議題的關注和實際參與,例如
一、對動物保護工作的實際參與:作為一個素食者,我們是否曾經實際參與動物保護的工作,而沒有實際參與,我們又怎麼知道自己該怎麼去推動有效的生命保護與素食活動呢?
二、成立有效的平台,結合相關社團推動立法等工作:目前在推動環境保護、生命關懷的社運團體,往往是非宗教素食的朋友做為主體,當然這跟我們的社會傳統有點關係。但是以水也的經驗,沒有一個有實力的團體實際參與包括國會遊說等工作,要立委去為自己立法,其實是很困難的。因此,短期內水也建議是否由小館主動組織一些願意投身相關工作、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朋友一起,也許是一個「立法的工作小組」,或是一個跨社團的對話平台,關於這點,如果水也幫得上灑掃除草這樣的忙,水也願意自告奮勇。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與其去期待某個政治上的明星或聖人去為我們做些什麼,不如果我們自己學會成長。大家可以去看看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國會裡的立委們的問政品質,其實無論他們吃不吃素,問政品質都差強人意,我們自己努力的,恐怕還比較紮實。
小館現在不缺熱心,也不缺人,只差我們進一步的實際行動,希望所有的善念都可以變成真正改變社會的力量。
大家一起加油吧。
希望水也的拋磚,可以引來各位線上好友的金玉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