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
後學看了目前的社會上有些外勞事件,一直以來是為人垢病的話題,就是進用非法外勞或是合法引進非法使用問題...
也許村民們和後學一樣很有興趣,對於不法情事很有正義感,以下是這篇有利於檢舉人的報導:
自由時報 2006年03月21日星期二 A3焦點新聞
僱非法外勞 1個重罰75萬
最遲下月20日實施 5年內再犯有刑責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
外勞逃跑並滯留非法打工的人數已逾兩萬,不僅影響國內經濟,且常涉及不法而影響治安,勞委會昨天宣布,最遲下月20日起,每查獲僱用一名非法外勞,將重罰雇主七十五萬元。這錢如果拿來僱用合法外勞,足足可付三年薪水。
罰鍰之外,如果五年內再犯,雇主也需負擔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等刑責。勞委會表示,另將針對仲介公司採連坐方式,一旦這家公司所引進外勞的偷跑人數過多,立即撤照。
檢舉獎金研擬提高 舉發雇主發10萬元
此外,勞委會也研究提高檢舉非法外勞的獎金,目前檢舉一案兩千元,未來可能提高為五千元,檢舉雇主則發給十萬元,同時提高警察之查緝獎金,激勵協助查察的意願。
依就業服務法,每查到一名非法外勞,雇主罰鍰為十五萬到七十五萬元,但各縣市不僅查察件數、人數不多,通常也只罰最低的十五萬元。勞委會表示,最遲下月二十日起,先一律採最高罰七十五萬元,還將研擬修法,提高至一百五十萬元。
勞委會主委李應元表示,未來這一個月的宣導期,主要是讓雇主及仲介業者明確得知訊息,如果雇主不確定所僱用的外勞是否合法,可於這段期間洽詢縣市勞工局查證。目前常見合法外勞外出替雇主親友短暫清潔幾個小時的打零工方式,勞委會強調同屬違法,原雇主和打零工的雇主一樣必須面對重罰。
勞委會數據顯示,外勞在台人數持續成長,二月底已達三十三萬一千七百四十一人;相對的,逃跑外勞人數也一直增加,一月底行蹤不明的外勞累計多達兩萬一千九百九十三人。
勞委會表示,由於不少逃跑外勞護照被扣留,比如逃跑越南外勞往往落於人蛇集團,也成為治安失控人口。兩萬多名行蹤不明外勞,中看護工身份多達五分之三,逃跑外勞以越南籍最多,其次是印尼、菲律賓。
官員說,合法外勞月薪一萬七千九百五十二元,加上健保費、就業安定基金等負擔,雇主也只付出兩萬元上下;但如果僱用一名非法外勞被查獲,雇主將被重罰七十五萬元,實在得不償失。
非法外勞、雇主或仲介檢舉管道
一般民眾及外國人(含合法外勞)
檢舉管道及獎金 內容
勞委會檢舉專線 0800-000-978
可向各縣市警察局、
勞工局檢舉
檢舉獎金 經查屬實,每一案新台幣2000元,未來研擬提高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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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是我們大家的,應該可以用正面的方式,透過正確的管道獲得人才人工,如果社會是互助的團體,應結合良好的力量一齊邁向進步中的台灣。
感恩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