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柯安妮 的大作中提到: 】
>為什麼要吃素?
>我說因為我不想看到動物死亡
>可是植物也是有生命啊
>為什麼我們忍心吃了他?
>難道因為他不會哀號不會表現痛的感覺
>所以我們選擇它來吃嗎?
>那同樣的不是殺生?
>我很知道我吃素的這個論點是對的
>可是我卻辯不過那些應要找碴的人
>可以幫幫我嗎?
>讓我有更好的立足點證明
>動物是生命
>我們不應該為了欲望就殺他
>而植物..希望也能給他找到一個更好的立足點
>證明吃它們是有益無害
可從二方面來說:
在談之前先澄清一個觀念:
所謂的"不殺生"觀念源自於佛教和印度部分宗教(如耆那教)
這個"不殺生"指的"生"是指"有情眾生"(有快樂,痛苦等感覺的生物)
不是指生物學上定義的"生物"
第一個觀點.從生物科學來說
植物沒有神經系統,沒有恐懼苦痛,
細菌屬於植物所以也是同上道理
而許多動物具有神經系統,殺他它會痛苦
所以我們不忍心殺他
有人執著認為只要有生命能成長就可能有苦痛
您可以告訴他
就像我們的頭髮
會成長
但剪掉它並不會造成痛苦
食植物就是這樣
第二個觀點.請問:殺人和殺保育類動物如台灣黑雄罪行一樣嗎
就社會層面而言
殺人被認為罪大惡極
殺台灣黑熊只會被認為殘忍,不會被認為罪大惡極
就法律層面而言
故意殺人會被判死刑
殺台灣黑熊也會被判刑,但不會被判死刑
所以同樣是殺,殺不同的生物罪行是不同的
同理
殺保育類動物和殺雞罪行又有輕重之別
同理
同樣有生命
殺害感情豐富的高等動物
和植物是不一樣的
想想看反對素食的說
"植物也有生命,吃了它也是殺生,
所以反對素食"
這就好比贊成殺人的人對只殺雞不殺人的說
"你殺雞,還不是跟殺人一樣,因為雞也有生命"
所以既然你都殺雞了, 殺人有什麼關係"
各位想想,這樣的邏輯對嗎
當然了,再怎麼說,植物也有生命(雖然沒神經系統)
但人類需要生存,就只好破壞某些生命
這是不得已的(所以個人認為即使吃素,都不應該太貪吃
吃太多)
但是為了生存而自私殺人
或為了生存而殺動物
和為了生存而只是吃植物
這三種人您不覺得有很大的差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