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先處理一個重要的觀念
>婚前的性行為,該不該,可不可
>跟能不能解決開欄大哥的問題並沒有關係
>這就像是跟未婚懷孕的小女孩說,這有多不道德一樣於事無補
原欄上寫的是--..."或許"有"可能"發生
"若"你在婚後
"如果"
"或許,可能,若,如果" 針對大部份的讀文者都是未發生的事
借此呼籲"婚前不要發生性行為"是不就可必免部份未婚懷孕
>面對眼前就有傷痛的人,不是去告訴他果報如何,
哪篇文章提及果報?
>而是盡其可能協助
觀念的呼籲對整體的幫助更大
>這也是水也先前貼文的立場
>至於倫理觀、倫理體系的諸般種種
>建議妳可以"參考"有關"應用倫理"方面的篇章
倫理是用來實踐 不是用來參考的
>對於身體自主權的主張並非代表無尺度行為的理所當然
>小館村民都是姊妹兄弟,
是阿!兄弟!
>沒吊妳書袋必要
"身體自主權在現代,也是倫理體系的重要一環"
"倫理觀、倫理體系的諸般種種"
"應用倫理方面的篇章"
吊錯書袋又愛吊,不好吧?
>一起加油吧
一起呼籲"婚前不要性行為"吧
>
>
>
>
>
>
>>【 在 bunny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婚前性行為,可不可以,該不該有
>>>那是很個人的認知,在彼此尊重、信實的前提下
>>>兩個人的行為
>>>其實沒有別人舉起所謂道德大旗在旁邊比手劃腳的”權利”?
>>
>>不是權利 只是”呼籲”
>>
>>>畢竟身體自主權在現代,也是倫理體系的重要一環
>>
>>身體自主「多一個小孩」也符合倫理體系囉?!
>>沒有道德何來倫理?
>>
>>>泛道德認知不但對事情的處理無補其實更往往為”苦難中的人”?
>>>平添責難的苦痛
>>
>>小孩和太太非問題製造者要承受那男女因所謂的「身體自主」所製造的問題而痛苦 這也算「負責」?小孩和太太的痛苦有辦法負責嗎?
>>>
>>>事實上,不只是前後段感情中可能出現「多一個小孩」
>>
>>感情階段屬於婚前不要性行為階段
>>
>>>兩段婚姻間也有可能發生這樣的問題
>>
>>”兩段婚姻”既是兩段婚姻就可能有前段所留下的問題
>> 要不要接受 可以選擇
>>重點是有沒有事先告知不一樣
>>
>>>解決的關鍵恐怕是「負責」、還有「溝通」
>>
>>問題發生前 就不懂「負責」、「溝通」.
>>
>>>假設孩子是自己的,那麼該負責任的和老婆溝通
>>>決定是收養或是提供贍養策略等等
>>
>>收養和認養不一樣
>>非婚生子女的認養還有法律問題待解決
>>
>>
>>>無論如何
>>>心態健康最重要
>>>面對事情、負責處理
>>>才是正辦
>>
>>>
>>藉此呼籲”婚前不要性行為”
>>每個人的認同度不一
>>”呼籲”也只能是”呼籲”阿∼∼∼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