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處理一個重要的觀念
婚前的性行為,該不該,可不可
跟能不能解決開欄大哥的問題並沒有關係
這就像是跟未婚懷孕的小女孩說,這有多不道德一樣於事無補
面對眼前就有傷痛的人,不是去告訴他果報如何,而是盡其可能協助
這也是水也先前貼文的立場
至於倫理觀、倫理體系的諸般種種
建議妳可以參考有關應用倫理方面的篇章
對於身體自主權的主張並非代表無尺度行為的理所當然
小館村民都是姊妹兄弟,沒吊妳書袋必要
一起加油吧
>【 在 bunny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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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婚前性行為,可不可以,該不該有
>>那是很個人的認知,在彼此尊重、信實的前提下
>>兩個人的行為
>>其實沒有別人舉起所謂道德大旗在旁邊比手劃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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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權利 只是”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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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身體自主權在現代,也是倫理體系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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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自主「多一個小孩」也符合倫理體系囉?!
>沒有道德何來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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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道德認知不但對事情的處理無補其實更往往為”苦難中的人”?
>>平添責難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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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和太太非問題製造者要承受那男女因所謂的「身體自主」所製造的問題而痛苦 這也算「負責」?小孩和太太的痛苦有辦法負責嗎?
>>
>>事實上,不只是前後段感情中可能出現「多一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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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階段屬於婚前不要性行為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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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段婚姻間也有可能發生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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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段婚姻”既是兩段婚姻就可能有前段所留下的問題
> 要不要接受 可以選擇
>重點是有沒有事先告知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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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的關鍵恐怕是「負責」、還有「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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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發生前 就不懂「負責」、「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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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孩子是自己的,那麼該負責任的和老婆溝通
>>決定是收養或是提供贍養策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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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和認養不一樣
>非婚生子女的認養還有法律問題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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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
>>心態健康最重要
>>面對事情、負責處理
>>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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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此呼籲”婚前不要性行為”
>每個人的認同度不一
>”呼籲”也只能是”呼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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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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