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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生命協會 的專欄 動物虐待太主觀?政府態度消極迴避
針對動物表演在訓練與展示過程中所涉及的動物虐待問題,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森回應:「動物虐待的認定太主觀,而且各國標準不一,很難因動物表演而開罰。」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張章得表示,對於農委會的回應相當失望,並質疑鐵鍊鍊猴、小豬跳火圈、鸚鵡寫字等表演,難道不屬於《動保法》第五、六條:「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規範嗎?同時,對於以動物表演的方式公開投注的行為,明顯違反《動保法》第十條,不得「以直接、間接賭博為目的,利用動物進行競技行為」的規定。
農委會進一步回應,「若訓練過程中有不人道或虐待的情事發生,縣政府動物保護單位會進行處理。」然而,事實同樣讓人失望:執行稽查的動保員人力大為不足,某些縣市甚至完全沒有動保員,或必須由其他行政事務人員兼任。因此,民眾若沒有主動舉發,動物虐待事件被處理的機率趨近於零。
體會動物痛苦,拒絕動物表演
費昌勇強調,我們應該體認,「讓動物承受非必要之苦即為虐待」。劉湘瑤提醒,我們要關心環境教育的執行方式,主管機關要確實為環境教育把關。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張章得亦進一步呼籲,希望大眾體會動物的痛苦,拒看動物表演,拒絕到有動物表演的場合消費,憑藉大眾的愛心抵制,來制止壓迫動物的歪風。目前已有超過五十餘名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共同連署,希望政府在環境教育場所認證時將動物福利列為審查重點。
生命不分貴賤,把握環境教育新契機
過去對於環境問題的論述,焦點主要集中批判、反省人類本位主義的思考方式,這無疑是一項進步。然而,不少論述方式仍是從如何達成人類永續發展的「自利」動機為出發點,而諸如動物權、動物福利這些與環境問題密不可分的議題卻悄然缺席。在這種論述模式下,動物與環境似是二種截然分割、獨立的命題。
光憑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只能從消極層面制止人對動物的侵害,並不足以突破上述僵局,無法真正將問題的討論拉至「人-動物-環境」三位一體的生態環境教育。民國一百年六月五日上路的《環境教育法》無疑是一個新契機,讓環境問題的討論,能透過「教育」的方式,讓孩子以更積極的態度學會「尊重生命」、「共享世界」,真正在反省中超越人類中心主義的思考侷限性,成就「共生」「利他」的價值。若能如此,我們可以期待一個嶄新的生態環境世界,與另一種思考生命的觀點。相關政府部門和教育界如何把握此次新的契機,透過法令的落實,貫徹生命教育的意義,值得我們關注。
(全文完)
※本文轉載自台灣動物之聲電子報第203期。
※以上文章純屬作者見解,非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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