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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文 的專欄 金融時報主筆哈福特提出一個很簡單的方法,讓我們有機會搞清楚什麼才是真相────養成一個習慣,假設自己可能是錯的,並尋找證據證明自己的錯誤。 他的講法比較簡單,我這幾年到中小學講如何培養思辨能力的主題時(因為小學四年級國語課本的課文有收錄我一篇談媒體識讀的文章,這篇文章是從「看新聞學思考」這本書的自序改寫成小學生看得懂的文句),我建議大家仿照辯論比賽的規則,直到上台前15分鐘才抽籤決定你是站在正方還是反方的立場。換句話說,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好惡或意識形態,但是你可能抽到跟自己原本相反的立場,為了比賽獲勝,你還是必須為你本來就厭惡的觀點作辯護。 因此,參加過辯論比賽的人就會知道,任何政策或觀點,一定有好處也有壞處,若有可見的效果也就必然有其限制或不足之處。 但是若要跟從來沒參加,甚至從沒有見過辯論比賽的人,用辯論比賽當例子,老實說我也不確定聽的人究竟理不理解我究竟在說什麼? 哈福特的建議很清楚────若你真心想知道真相,那麼就先假設自己的看法是錯誤的,然後積極的尋找證據證明自己的錯誤。不過,這個建議雖然簡單,但是違反人性,也很少人能做得到。 其實這不只違反人性,也有點違反我們大腦思考邏輯的既有模組的設定,心理學形容我們大腦認知行為裡有種稱為「確認偏誤」的盲點,也就是我們只會注意到能證明自己信念是正確的證據。 講得更清楚一點,即便我們上網搜尋資料,花時間精力來評估訊息,仔細檢查這訊息裡那些是事實那些只是個人意見,也不見得保證我們能很客觀且有能力分辨,甚至也不能保證我們能接觸得到相反的論點。(搜尋引擎能聰明地為個人的好惡立場量身訂做專屬你看得到的訊息)。換句話說,我們往往試圖透過搜尋來確認自己相信的事實,而非去搜尋與我們立場不同的反例。 我知道人的「確認偏誤」,這也是多年來我不曾跟朋友討論政治或為爭議性問題爭辯得面紅耳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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