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的訴說, 請村民們也提供想法:
這朋友工作是助理,在補教業做了1個多月, 學生繳費有繳費袋 ,當要拿給學生時,在袋子上會寫總金額,那朋友就寫在空格內,但是偏上方,不是在正中間, 班主任告知這樣是不對的,他要求要寫在正中間 ,後來隔周學生繳了錢後,他又看到袋子, 朋友想主任說要寫中間,他就將他之前寫的用筆劃兩槓後,補寫在中間,後來被主任看到 ,問他為什麼這樣做, 朋友就告訴主任原因 ,後來主任看了不是高興 ,因為覺得這樣很不整齊。他告訴我朋友說 :你看以往的助理雖然不同人 ,但寫法都是一樣,按照規定寫 ,你多畫兩槓又補寫...,幾十年來沒人這樣寫!那你要再上面蓋章,表示你塗改過 ,主任說因為這是要拿出去給家長的 ,那你塗改是否家長也可以在上面改?
雖然我朋友第一次這樣做,但朋友沒有多話, 但他OS 覺得 :既然嫌不好看 ,為何用立可帶或立可白將他畫過的槓槓,塗掉就好啦 ,也不用蓋章,而且款項金額都沒有錯誤 ,如果只是要求乾淨整齊 , 這樣又蓋個章, 不是越弄越花 ,這應該是很簡單的事 ,倒是覺得複雜化了。雖然在會計作帳方面, 是不能用立可白或帶 , 是用紅筆槓兩線+印章 ,但這只是個繳費袋上面的金額 ,而且也與實收無誤,是否有點複雜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