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產品裡面竟然含有豬肉、魚肉!國內吃素人口越來越多,但衛生署最近調查卻發現,一成二的散裝素食產品竟然含有肉類。部分產品含有豬及魚成分,其中一件被驗出豬肉、雞肉及魚肉等三種成分。
為了保障吃素民眾的權益,衛生署規定,從7月1日起,凡業者在製造素食產品時,必須在外包裝上,清楚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等字樣。
衛生署、各地方衛生局日前針對素食業者及販售業者進行稽查抽驗,昨天公佈了最新素食產品的抽驗報告,在50件素食產品中,17件包裝素食全部合格,但33件散裝食品中,卻有4件摻雜葷食。
如以散裝素食樣品計算,其不合格率為一成二。進一步分析,其中三件含有豬肉及魚肉成分,另一件則被驗出豬肉、同時含有雞肉及魚肉等三種成分。
衛生署指出,近三年來包裝素食食品檢驗全部合格,但仍有一定比率的散裝素食被驗出葷食成分,建議素食者,多選擇包裝標示完整的素食品。
衛生署強調,標示為素食產品,卻檢驗出動物性成分,這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項食品不得為不實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將會被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如果因為製程品管不當,而造成葷食污染,則涉屬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第1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規定,必須限期改善,將會被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值得注意的是,現市售素食食品幾乎都是印上「素食可食」、「素食皆宜」等字樣,對於全素者來說,根本無法清楚辨識,一不小心,就可能破戒。
從7月1日起,「素食可食」等模糊字句將不得在出現素食產品的包裝上。今年7月新法上路後,一旦違規,業者將面臨3至15萬元罰鍰。
衛生署表示,未來將持續督導各縣市衛生局做好把關工作,製造業者應確實落實衛生良好作業規範(GHP),並做好產品標示,以提供消費者選擇之機會,確保純素食者之消費權益。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1,11&id=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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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不古為了錢違背良心做事真是世風日下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