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iis首頁 | 設為首頁 | 加入最愛
限時特價商品
» 更多
 
現在位置:討論區 / 家庭與婚姻 / 所有回應 家庭與婚姻 # 200275 之文章
討論區/家庭與婚姻 文章

上一篇:﹝婚姻觀點﹞婚前婚後    下一篇:陳月卿•黃河跨世代對話『我要的和你想的不一樣』講座心得分享
主題:5/23起結婚要登記 降低重婚騙婚案件發生(2008/4/1 含原文總篇數 1
原       文
作者: 龍德~
發表日期:2008/04/30 23:28:15
文章編號:200275   推文人氣指標: (7)

 

 

 

哪一天再跟一群村名聊天,居然沒人曉得~~,新修正的民法將結婚要件由過去的「儀式婚」改成「登記婚」。

新修正的民法將結婚要件由過去的「儀式婚」改成「登記婚」,台北縣中和市戶政事務所特別提醒民眾,五月二十三號「登記婚」上路以後,男女雙方結婚一定要向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婚姻才算成立。(黃進恭報導)

新修正民法今年五月二十三號經總統令公布,也就是說從五月二十三號起,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完成後,婚姻才算成立。結婚必須符合下列要件第一以書面為之,第二有兩人以上證人簽名,第三向向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未來結婚證明書要由戶政事務所核發,每張收費一百元,離婚證明書費用也相同。

北縣中和市戶政事務所表示,民法修正前,我國結婚要件採「儀式婚」,只要符合「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就已成立,不問是否已完成向戶政事務所登記程序,也因而導致不知情第三人,無從得知對方婚姻狀況,產生重婚、騙婚及婚姻是否有效的爭議事件。五月二十三號「登記婚」制度開始施行後,民眾可藉由檢視當事人身分證配偶欄方式,辨別當事人婚姻狀況,應可降低類似案件發生,也讓婚姻制度更有保障。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儀式婚改為登記制

縣府民政處指出,從當日起辦理結婚登記者,應由結婚雙方當事人提出申請,也就是新郎、新娘一定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婚姻才有效;登記當天,就是結婚生效日,要是不辦理登記,就算在公開場合舉辦喜宴,也有2位以上證人,婚姻也是無效。

※此文原作者於2008/04/30 23:32:16修改過。


  發表文章   回覆原文  引用原文   精華區  

推文內容:

再再沒有深度的思考,解決一個漏洞,引起另一個新的漏洞,不適合寫系統程式2008/05/02 1:26:42
龍德~小提琴都有講到重點喔!!!2008/05/01 23:17:00
再再結婚容易,離婚也容易,當然草率了,至於怎樣才能防止重婚事件,應該去聽聽那些有好幾間房子好幾個奶奶的大企業家們有何看法2008/05/01 20:13:19
小提琴獨行俠+鋼琴新好男孩+生理學小帥哥很多媒體都報導的太誇張,說甚麼登記婚以後,就沒有儀式了?其實,方法是人想出來的,如果採登記以後,再補辦婚宴,還是不會傷及民情、甚至一些拼婚姻拼面子的家族造成甚麼困擾。連法院的公證結婚還是照常舉行,只是,少了戶政事務所登記,一切都是免談!2008/05/01 1:53:40
小提琴獨行俠+鋼琴新好男孩+生理學小帥哥其實也不會草率,因為離婚的手續也是採登記離婚制度,因此比照制度,結婚也應該要使用登記制度。本來成家立業,既然成家就要登記戶口,這種事情戶政事務所有一定的作業準則,說草率太沉重。如此一來,也可以杜絕一些重婚,戶政所都是電腦連線,讓這些騙財騙色者無所遁形。2008/05/01 1:50:35
再再好方便的登記制,感覺太草率了2008/05/01 1:24:50
敬嗓是啊!最近新聞有在報導,5/23開始新的婚姻登記制度,即將正式上路,結婚當天記得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在法律上才能成為正式夫妻喔!請大家告訴大家。2008/04/30 23:48:28
回 應 文 章
共 0 筆 第 1 頁/共 1 頁   << 上一頁下一頁 >>

上一篇:﹝婚姻觀點﹞婚前婚後    下一篇:陳月卿•黃河跨世代對話『我要的和你想的不一樣』講座心得分享


建議使用IE7.0以上, FireFox 3.0以上, Chrom的瀏覽器,瀏灠模式1024x768
本網站內容、圖案、著作權 及責任歸作者所有,禁止未經授權轉貼節錄使用
© 1997-2024 suiis|素易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