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呷菜a大嬸 的大作中提到: 】
.............略....
記得寶貝到我們家時還未有佛堂.
後來要立佛堂時.點傳師也是說不適合養寵物的.
當時心裡會想說不是眾生平等嗎?為什麼不能養?
後來還是照顧她直到她離開.
如果能在選擇.我還是會在養她.
因為她對我家人來說不只是寵物而已.
更是一位密不可分的家人~
通常已走上信仰之路的人,如果沒有養貓狗的經驗,會很簡潔地,直接從修行等因素建議不該養貓狗。
其實,我也覺得不該「主動」去養。
可是,對已經養的人來說,可能有一些實際的處境,很難三言兩語跟別人說明白。
理想上,修行人是不應該養,可是已經養了....
1.難道因為說「我要修行」,然後就把對方棄養不成?
﹝讓牠終其一生,在街頭躲清潔隊,會不會被政府撲殺,看牠自己造化!一切和我無關!﹞
2.養寵物會製造妻恩子愛的因果。要不然,交給別人養,把「妻恩子愛」的因果丟給別人?﹝寵物亦是妻恩子愛的一種﹞
3.大部份貓狗很難終其一生純素食,餵食肉食者要一併承受因果。也許也是沒錯!牠們難以終其一生純素,那麼把貓狗轉送葷食人,把餵食肉食的因果轉給他人如何??
4.而且,很多人養貓狗是「被動的」,在經濟許可、量力而為的前提下,因緣巧合救援了一隻病貓傷狗,後續....因為不願棄養,無法轉送....於是,就這麼留在家裡了...
早知道,為了自己的修行,為了不要多造「妻恩子愛」的因果,為了不想承擔可能要餵養肉食的因果,當時就應該閉著眼睛,視而不見才對!生病受傷,反正那是牠自己的業障,本來就跟我無關......
頭痛....
結論還是....把貓狗留在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