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下小俠的文
一樣不跟著在吃到飽=肉食上面打傳
水也倒想談一下ALL YOU CAN EAT
也許是起源上的巧合,或者是一些華人以自己行為揣摩而把這幾個字翻譯成「吃到飽」
(關於這點,在國外有任何BUFFET台的餐館裡,你可以看到食量驚人的往往不是噸位本來就很大的老外,而是老中,他們似乎總是餓壞了!)
事實上,ALL YOU CAN EAT在美式飲食裡,原始意義比較接近「自助餐」,也就是每一種類行的餐點都準備一些,你可以挑自己喜歡的吃,胃口不必受著菜單的限制。最早的形式則是來自於家庭派對中餐點準備的方法之一。ALL YOU CAN EAT並不代表你必須超過你平常食量的吞食,而是盡興的選擇!
看到這裡,ALL YOU CAN EAT被翻做「吃到飽」幾乎就像是BUFFET被惡趣為「包肥」一樣的道理
問題不在於餐點形式本身代表的意義,而在於一些認知上的錯解還有貪小便宜的心態吧。記得上次到DC開會時,一個餐館裡看到一團觀光去的老中,幾乎是盡其所能的捲走所有架上的食物,取食盤上的食物,就像是特技表演一樣,每個人都堆得老高,看得現場所有老外傻眼,一位NYU的老師還打趣的說:「他們真的很餓!」
好了!那麼如此正本清源後,我們其實就清楚原貼文理引用的國會新聞的原始意義,是在於限制浪費,某種程度導正ALL YOU CAN EAT因為錯解而帶來浪費及身體上的不必要負擔,而非禁絕肉食。
至於要不要立法禁絕肉食?我想大家另題討論也許比較不會讓原創者的討論意指千回百轉的遠離主題而去。謝謝大家耐心的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