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不喜歡被稱為另一半。
將自己的配偶,暱稱為另一半,看似親密,實則疏離。
為什麼是一半呢??
多麼不完整,又多麼地缺乏獨立性;而且,隱隱然帶著幾分否定自我式的殘缺。
要知道,每一個生命,每一個人,在剝離母體的剎那,便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雖然在往後的生命過程中,會與某些人契合,相互扶持,攜手共行,以及在心靈、形式上互相歸屬,但是,誰也不曾完全地、真正地、全面性地佔有誰、擁有誰;而所謂的佔有、擁有、歸屬,不過是一種相通、相依的
「感覺」而已。
對大多數女孩子而言,從小就有著「嫁人」的觀念,彷彿找到一個男人,把自己許出去,才算完成,至於完成什麼,則泰半是一些模糊的世俗觀。
這份世俗的觀念,使女人常常將希望寄託在另一個人身上,也令男人把一些不可能的夢想,投擲在女人身上,彼此都過分膨脹了結婚的神奇性,以為愛情能解決斷所有問題,以為一旦結了婚,就找到了生命的另一半,不僅使自己的生命達到完整,更自以為是地認為,另一半必然會彌補自己的不足,使自己做不到的一些困難,能迎刃而解。
於是,我們幻想自己的丈夫是無所不能的強人,又是溫柔體貼的情人,還要風趣、幽默,當然必須有寬大的胸襟,最好會賺錢,又一表人才加能言善道…,我們不自覺地將許多自己想做卻無法做到的夢想,依附在對方身上,而忘記了對方也是和自己一樣,是一個平凡、有著各種慾念,有時會軟弱的人。
任何女人,不論年齡,不管是否結婚,
都不應存在男人身上找到真正的、完整的自我,也不必把自己視靈另一半。
要活得快樂,要活得有尊嚴,要受到尊重,最重要的是,使自己成為一個完整的圓。
夫妻,應該是同心圓,而不是兩個一半;女人,更不是男人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