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女友目前的工作一天工作超過10小時,薪水又少(約2萬2)。工作量又繁重。剛好有個機會我有個朋友在德商公司上班,那邊剛好缺業務助理,我叫我女友去面試,也有被錄取。可是新公司因為急著用人,要我女友隔二天就去報到。我女友很兩難,我就滿強勢的跟我女友說,機會很難得,不要管舊公司是否放不放人。就是去新公司報到。大不了讓舊公司記礦職,三天後一樣被開除。我知道我這樣子做很不對。但是我一想到舊公司把我女友當廉價勞欺負我就一肚子氣。我女友到新公司,上班不用那麼累,薪水又多七仟元。距離又近。所以我就滿強迫的逼我女友去新公司報到。後來我女友是有去新公司上班1天。隔天就沒去了。她覺得這種情況下,新舊公司都不要了。寧可找別的工作。
我已經知道我錯了,我不該那麼強勢。害我女友在舊公司丟臉。以後遇到事情我會好好的跟妳溝通。請妳別生氣不要離開我好嗎??
我真的很對不起妳,我知道錯了!
敏~
我知道妳很不能諒解我的衝動、我的強勢、我的霸道。這些我都會改進。今天聽到妳要跟我分手,我真的很傷心。或許妳對我多少還有些感情吧。妳一直知道我的願望就是看到妳能快快樂樂的,做妳自己,不要受到妳家人的約束。即使不能跟妳在一起,只要妳能開心這也就足夠了。如果可以我希望下輩子還能再與妳相遇、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如果妳不嫌棄的話)。
很愛妳的人 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