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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Re:無法理解的2件事•••要寫切結書 |
作者: |
re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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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編 號: |
第 111333 篇 |
發 表 日 期: |
2004/06/13 11:58:35 |
閱 讀 次 數: |
772 |
此篇文章 回應: |
111268 (嚴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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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此篇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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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人氣: |
(0) |
給附卡不太好
聽說
老公欠債時
老婆要負連帶清償責任耶......
>【 在 嚴冥超 的大作中提到: 】
>
>1.學期前先約法三章,可以打的、不可以打的,先白紙黑字寫清楚說明白!
>2.沒給零用錢,給附卡也可以,把它刷刷刷!
>
>
>>【 在 卡布其諾 的大作中提到: 】
>>1.
>>最近學校一位老師因為打學生屁股
>>被家長告
>>那位老師吃素
>>也常常在教室放送佛經的錄音帶(小小聲的)
>>可是因為打了學生
>>被告到教育局
>>索價賠償20萬
>>我無法理解為什麼當老師打學生 而被告時
>>老師一定敗訴
>>難道老師打學生就這麼無理
>>家長不管學生就這麼的順理成章
>>
>>
>>
>>2.
>>我一位好友結婚一年
>>並沒有去工作
>>家事由他一人負擔
>>是個全職的家庭主婦
>>她老公卻沒有給她零用錢
>>我無法理解
>>家事不算事情嗎
>>整天都在做家事
>>不算全職的工作嗎
>>為什麼不能給一點點薪水呢
>>為什麼整天在做家事的人一定要這麼沒有尊嚴
>>難道那不算一份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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