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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這裡是純公益網站嗎    下一篇:素食小館的導覽手冊.....
主題:致歉與說明 含原文總篇數 8
原       文
作者: 水也
發表日期:2003/12/12 12:28:04
文章編號:87702   推文人氣指標: (0)

看了這幾天有關自己先前在素食寵物區發表的「假放生、真送死!?」貼文的爭議

水也在此要向版管志工與村長富哥致上最深的歉意

..給你們添麻煩了。這陣子因這篇貼文帶給小館的紛紛擾擾

水也也要向所有的村民們說聲:「不好意思喔!」



關於「假放生、真送死!?」這篇貼文,水也有些說明希望大家諒解

水也是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素食者,也是個標準的自由主義者

對我來說,素食除了健康,更為了疼惜生命

我沒有辦法因為一頓美味,而讓任何一個生命犧牲

非因戒律、更非懼怕「果報」等不可知的宗教理由



因此當我在上星期因緣際會下看到了寵物店「囤積」起大量的麻雀

準備「交貨」給某宗教團體「放生」時心裡有了非常大的震撼

激動之下,回到小館在「寵物版」貼了這篇文章

文章的篇旨並不涉宗教,只在於關懷野生動物的處境,並希望喚起

注意為這些可愛的小動物們請命,所以水也更在隨後找了農委會的

朋友「挾」公權力出面適時的救出了死傷大半的小麻雀

但似乎水也犯了這樣的錯.........

由於情急與情緒上的激動

一時間也沒注意到原來「素食寵物版」並不意味著可以討論包括保護動物在內的論題,大違了本版的立意宗旨。(關於這部分,我仍要再次向各位好朋友致歉)但水也絕對無意惹起宗教爭論與「奉生」行為是與非的爭議,對水也來說,部分放生行為的偏差與否,早有「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迨無爭辯疑義。

在我的觀念裡,動物的生命權本身才是我們必須關懷的核心,至於千宗萬派的那些放生觀點,不是我有興趣的!



僅此向各位好朋友說明並致上歉意

也希望就此止議



對於刪文規定

無論我的文章的刪除標準是否嚴過其他貼文

我完全支持小館管版志工的決定



謝謝各位

辛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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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歉與說明

作者: 劍子先生
發表日期:2003/12/14 16:48:53
文章編號:87879 篇  此篇回應:第 87721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慈悲如仁兄者,智慧如仁兄者,善根慧根具足,實在令人讚嘆!!!

眾生之惡緣將因您而得以解脫,善哉善哉!!!





>【 在 hl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是佛教徒 也常去放生

>

>但所謂的"放生" 當然是不能是先跟講好動物販賣業者講好

>請他們先去抓 再去放

>這怎叫放生 這叫"折磨眾生"

>

>佛教講悲智雙運

>除了慈悲還有智慧

>對眾生起憐憫心

>想免去其被殺的恐懼這是悲

>那怎樣能讓眾生活的好的這些放法叫"智"

>

>難道放生會將淡水魚去放到海裡嗎

>

>我遇到的放生團體都是不會跟動販賣業者先談好再去捉來放的

>都是臨時到市場或餐廳買來放的

>乃至放生地點都是保密的 種種方法步驟的圓滿與用心

>令小弟動容

>這叫智

>

>至於有人用先去捉再來放的這種方法不符放生本意

>我認為這"不是放生"

>

>若因部分人用"先捉再放" 則人們就以偏概全的一味反對"放生"

>我則認為對那些辛苦 用心得以讓眾生免以恐懼的團體是一種

>"毀謗"

>

>這也是小弟先前發表文章的原因

>

>若因此而有不同意見引起版上困擾

>那對不起

>

>

>

>

>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了這幾天有關自己先前在素食寵物區發表的「假放生、真送死!?」貼文的爭議

>>水也在此要向版管志工與村長富哥致上最深的歉意

>>..給你們添麻煩了。這陣子因這篇貼文帶給小館的紛紛擾擾

>>水也也要向所有的村民們說聲:「不好意思喔!」

>>

>>關於「假放生、真送死!?」這篇貼文,水也有些說明希望大家諒解

>>水也是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素食者,也是個標準的自由主義者

>>對我來說,素食除了健康,更為了疼惜生命

>>我沒有辦法因為一頓美味,而讓任何一個生命犧牲

>>非因戒律、更非懼怕「果報」等不可知的宗教理由

>>

>>因此當我在上星期因緣際會下看到了寵物店「囤積」起大量的麻雀

>>準備「交貨」給某宗教團體「放生」時心裡有了非常大的震撼

>>激動之下,回到小館在「寵物版」貼了這篇文章

>>文章的篇旨並不涉宗教,只在於關懷野生動物的處境,並希望喚起

>>注意為這些可愛的小動物們請命,所以水也更在隨後找了農委會的

>>朋友「挾」公權力出面適時的救出了死傷大半的小麻雀

>>但似乎水也犯了這樣的錯.........

>>由於情急與情緒上的激動

>>一時間也沒注意到原來「素食寵物版」並不意味著可以討論包括保護動物在內的論題,大違了本版的立意宗旨。(關於這部分,我仍要再次向各位好朋友致歉)但水也絕對無意惹起宗教爭論與「奉生」行為是與非的爭議,對水也來說,部分放生行為的偏差與否,早有「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迨無爭辯疑義。

>>在我的觀念裡,動物的生命權本身才是我們必須關懷的核心,至於千宗萬派的那些放生觀點,不是我有興趣的!

>>

>>僅此向各位好朋友說明並致上歉意

>>也希望就此止議

>>

>>對於刪文規定

>>無論我的文章的刪除標準是否嚴過其他貼文

>>我完全支持小館管版志工的決定

>>

>>謝謝各位

>>辛苦你們了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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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歉與說明

作者: 我是靖雯
發表日期:2003/12/14 15:38:19
文章編號:87876 篇  此篇回應:第 87724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其實誰也沒錯

保護動物大家都有責任

但是不需要生氣ㄚ

因為這畢竟是素食寵物

沒有人說水也錯

也沒有人說小俠不好

只因他讓十位以上村民有正當理由刪除

之前村長與服務處有提及過請再看之前的回覆文章

所以與其紙上談兵不如起而行的去愛這些動物







>【 在 仁風 的大作中提到: 】

>依照素食寵物區的討論主旨

>那恐怕是水也兄的「經驗」顯然一點也不「有趣」囉

>像這樣不涉及宗教討論

>又能跳脫傳統論點的作品

>到底要作「廣泛解釋」亦或是「限縮解釋」

>又或者是適用規範的標準是不是都能一體適用而沒有偏私

>唉.....

>

>小俠說得好,既然是「寵」物

>那最起碼的保護觀念不也就是最關鍵、最核心的嗎?

>

>

>

>>【 在 小提琴獨行俠+鋼琴新好男孩+醫學超級帥哥 的大作中提到: 】

>>Dear水也兄:

>>沒關係,因為寵物版的討論有三個項目目的;

>>1.您給你的寵物吃素嗎?

>>2.葷食的寵物和素食的寵物有什麼差別?

>>3.其他有趣的經驗嗎?

>>

>>剛剛我查到的規則目的是寫這樣的,

>>可能因為如此而與小館規定的宗旨不符,

>>但不代表你錯喔!(我有時候也會Po錯版面呢)

>>

>>不過,您呈述的很多都是事實,

>>也因為跳脫侷限在宗教的迷思和隔閡,

>>以中性的角度探討,外加生態學上基礎的思維,

>>小俠相當欣賞。

>>

>>說真的,既然是「寵」物,

>>我們更應該藉此愛護動物(不然"寵"字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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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歉與說明

作者: 仁風
發表日期:2003/12/12 15:18:04
文章編號:87724 篇  此篇回應:第 87715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依照素食寵物區的討論主旨

那恐怕是水也兄的「經驗」顯然一點也不「有趣」囉

像這樣不涉及宗教討論

又能跳脫傳統論點的作品

到底要作「廣泛解釋」亦或是「限縮解釋」

又或者是適用規範的標準是不是都能一體適用而沒有偏私

唉.....



小俠說得好,既然是「寵」物

那最起碼的保護觀念不也就是最關鍵、最核心的嗎?







>【 在 小提琴獨行俠+鋼琴新好男孩+醫學超級帥哥 的大作中提到: 】

>Dear水也兄:

>沒關係,因為寵物版的討論有三個項目目的;

>1.您給你的寵物吃素嗎?

>2.葷食的寵物和素食的寵物有什麼差別?

>3.其他有趣的經驗嗎?

>

>剛剛我查到的規則目的是寫這樣的,

>可能因為如此而與小館規定的宗旨不符,

>但不代表你錯喔!(我有時候也會Po錯版面呢)

>

>不過,您呈述的很多都是事實,

>也因為跳脫侷限在宗教的迷思和隔閡,

>以中性的角度探討,外加生態學上基礎的思維,

>小俠相當欣賞。

>

>說真的,既然是「寵」物,

>我們更應該藉此愛護動物(不然"寵"字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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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歉與說明

作者: 仁風
發表日期:2003/12/12 15:08:42
文章編號:87723 篇  此篇回應:第 87721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該怎麼說?就這樣寫下去,很怕原作者又受文不對題之累被刪而除之

但不寫點回應,又好像有什麼事悶在心裡不吐不快

就引飲水也兄先前的法理論據來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吧



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精神

真正的愛護生命應該至少具備這幾項條件

1.不虐待、騷擾動物(又抓又放的放生就屬於這類)

2.不任意野放飼養動物(維護生態平衡,以免傷害更多生命)

3.野放野生動物必須是原物種、原棲地(否則反而殘害他們)

4.野放時必須知會主管機關,以便進行應有的保育規劃



以上四個要件,是進行「放生」活動的最起碼要求

也是國際進行生態保育與保護動物的基礎公約喔



向餐廳、市場購買的動物野放

也必須經過這些標準的起碼檢驗

否則只是害了更多無辜的生靈....

而且還有誤觸法網的可能喔



這篇文章應該保留不久,但仁風希望一些健康而非宗教的言論

可以在這個小空間裡被充分討論













>【 在 hl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是佛教徒 也常去放生

>

>但所謂的"放生" 當然是不能是先跟講好動物販賣業者講好

>請他們先去抓 再去放

>這怎叫放生 這叫"折磨眾生"

>

>佛教講悲智雙運

>除了慈悲還有智慧

>對眾生起憐憫心

>想免去其被殺的恐懼這是悲

>那怎樣能讓眾生活的好的這些放法叫"智"

>

>難道放生會將淡水魚去放到海裡嗎

>

>我遇到的放生團體都是不會跟動販賣業者先談好再去捉來放的

>都是臨時到市場或餐廳買來放的

>乃至放生地點都是保密的 種種方法步驟的圓滿與用心

>令小弟動容

>這叫智

>

>至於有人用先去捉再來放的這種方法不符放生本意

>我認為這"不是放生"

>

>若因部分人用"先捉再放" 則人們就以偏概全的一味反對"放生"

>我則認為對那些辛苦 用心得以讓眾生免以恐懼的團體是一種

>"毀謗"

>

>這也是小弟先前發表文章的原因

>

>若因此而有不同意見引起版上困擾

>那對不起

>

>

>

>

>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了這幾天有關自己先前在素食寵物區發表的「假放生、真送死!?」貼文的爭議

>>水也在此要向版管志工與村長富哥致上最深的歉意

>>..給你們添麻煩了。這陣子因這篇貼文帶給小館的紛紛擾擾

>>水也也要向所有的村民們說聲:「不好意思喔!」

>>

>>關於「假放生、真送死!?」這篇貼文,水也有些說明希望大家諒解

>>水也是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素食者,也是個標準的自由主義者

>>對我來說,素食除了健康,更為了疼惜生命

>>我沒有辦法因為一頓美味,而讓任何一個生命犧牲

>>非因戒律、更非懼怕「果報」等不可知的宗教理由

>>

>>因此當我在上星期因緣際會下看到了寵物店「囤積」起大量的麻雀

>>準備「交貨」給某宗教團體「放生」時心裡有了非常大的震撼

>>激動之下,回到小館在「寵物版」貼了這篇文章

>>文章的篇旨並不涉宗教,只在於關懷野生動物的處境,並希望喚起

>>注意為這些可愛的小動物們請命,所以水也更在隨後找了農委會的

>>朋友「挾」公權力出面適時的救出了死傷大半的小麻雀

>>但似乎水也犯了這樣的錯.........

>>由於情急與情緒上的激動

>>一時間也沒注意到原來「素食寵物版」並不意味著可以討論包括保護動物在內的論題,大違了本版的立意宗旨。(關於這部分,我仍要再次向各位好朋友致歉)但水也絕對無意惹起宗教爭論與「奉生」行為是與非的爭議,對水也來說,部分放生行為的偏差與否,早有「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迨無爭辯疑義。

>>在我的觀念裡,動物的生命權本身才是我們必須關懷的核心,至於千宗萬派的那些放生觀點,不是我有興趣的!

>>

>>僅此向各位好朋友說明並致上歉意

>>也希望就此止議

>>

>>對於刪文規定

>>無論我的文章的刪除標準是否嚴過其他貼文

>>我完全支持小館管版志工的決定

>>

>>謝謝各位

>>辛苦你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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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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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歉與說明

作者: hlm
發表日期:2003/12/12 14:46:48
文章編號:87721 篇  此篇回應:第 87702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我是佛教徒 也常去放生



但所謂的"放生" 當然是不能是先跟講好動物販賣業者講好

請他們先去抓 再去放

這怎叫放生 這叫"折磨眾生"



佛教講悲智雙運

除了慈悲還有智慧

對眾生起憐憫心

想免去其被殺的恐懼這是悲

那怎樣能讓眾生活的好的這些放法叫"智"



難道放生會將淡水魚去放到海裡嗎



我遇到的放生團體都是不會跟動販賣業者先談好再去捉來放的

都是臨時到市場或餐廳買來放的

乃至放生地點都是保密的 種種方法步驟的圓滿與用心

令小弟動容

這叫智



至於有人用先去捉再來放的這種方法不符放生本意

我認為這"不是放生"



若因部分人用"先捉再放" 則人們就以偏概全的一味反對"放生"

我則認為對那些辛苦 用心得以讓眾生免以恐懼的團體是一種

"毀謗"



這也是小弟先前發表文章的原因



若因此而有不同意見引起版上困擾

那對不起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了這幾天有關自己先前在素食寵物區發表的「假放生、真送死!?」貼文的爭議

>水也在此要向版管志工與村長富哥致上最深的歉意

>..給你們添麻煩了。這陣子因這篇貼文帶給小館的紛紛擾擾

>水也也要向所有的村民們說聲:「不好意思喔!」

>

>關於「假放生、真送死!?」這篇貼文,水也有些說明希望大家諒解

>水也是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素食者,也是個標準的自由主義者

>對我來說,素食除了健康,更為了疼惜生命

>我沒有辦法因為一頓美味,而讓任何一個生命犧牲

>非因戒律、更非懼怕「果報」等不可知的宗教理由

>

>因此當我在上星期因緣際會下看到了寵物店「囤積」起大量的麻雀

>準備「交貨」給某宗教團體「放生」時心裡有了非常大的震撼

>激動之下,回到小館在「寵物版」貼了這篇文章

>文章的篇旨並不涉宗教,只在於關懷野生動物的處境,並希望喚起

>注意為這些可愛的小動物們請命,所以水也更在隨後找了農委會的

>朋友「挾」公權力出面適時的救出了死傷大半的小麻雀

>但似乎水也犯了這樣的錯.........

>由於情急與情緒上的激動

>一時間也沒注意到原來「素食寵物版」並不意味著可以討論包括保護動物在內的論題,大違了本版的立意宗旨。(關於這部分,我仍要再次向各位好朋友致歉)但水也絕對無意惹起宗教爭論與「奉生」行為是與非的爭議,對水也來說,部分放生行為的偏差與否,早有「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迨無爭辯疑義。

>在我的觀念裡,動物的生命權本身才是我們必須關懷的核心,至於千宗萬派的那些放生觀點,不是我有興趣的!

>

>僅此向各位好朋友說明並致上歉意

>也希望就此止議

>

>對於刪文規定

>無論我的文章的刪除標準是否嚴過其他貼文

>我完全支持小館管版志工的決定

>

>謝謝各位

>辛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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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歉與說明

作者: 照清
發表日期:2003/12/12 13:03:12
文章編號:87713 篇  此篇回應:第 87702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水也兄您不必過分自責

規距是立給壞蛋守的

如果每個人都您的這般風度

規距就不用立了

我們海闊天空 天南地北什麼嘛可以談

可嘆!

規距限制了好人的自由

壞蛋依然在那兒我行我素

呵................

^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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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歉與說明

作者: 小沙子
發表日期:2003/12/12 13:00:15
文章編號:87711 篇  此篇回應:第 87702 篇 推文人氣指標: (0)


支持你,

加油!!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了這幾天有關自己先前在素食寵物區發表的「假放生、真送死!?」貼文的爭議

>水也在此要向版管志工與村長富哥致上最深的歉意

>..給你們添麻煩了。這陣子因這篇貼文帶給小館的紛紛擾擾

>水也也要向所有的村民們說聲:「不好意思喔!」

>

>關於「假放生、真送死!?」這篇貼文,水也有些說明希望大家諒解

>水也是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素食者,也是個標準的自由主義者

>對我來說,素食除了健康,更為了疼惜生命

>我沒有辦法因為一頓美味,而讓任何一個生命犧牲

>非因戒律、更非懼怕「果報」等不可知的宗教理由

>

>因此當我在上星期因緣際會下看到了寵物店「囤積」起大量的麻雀

>準備「交貨」給某宗教團體「放生」時心裡有了非常大的震撼

>激動之下,回到小館在「寵物版」貼了這篇文章

>文章的篇旨並不涉宗教,只在於關懷野生動物的處境,並希望喚起

>注意為這些可愛的小動物們請命,所以水也更在隨後找了農委會的

>朋友「挾」公權力出面適時的救出了死傷大半的小麻雀

>但似乎水也犯了這樣的錯.........

>由於情急與情緒上的激動

>一時間也沒注意到原來「素食寵物版」並不意味著可以討論包括保護動物在內的論題,大違了本版的立意宗旨。(關於這部分,我仍要再次向各位好朋友致歉)但水也絕對無意惹起宗教爭論與「奉生」行為是與非的爭議,對水也來說,部分放生行為的偏差與否,早有「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迨無爭辯疑義。

>在我的觀念裡,動物的生命權本身才是我們必須關懷的核心,至於千宗萬派的那些放生觀點,不是我有興趣的!

>

>僅此向各位好朋友說明並致上歉意

>也希望就此止議

>

>對於刪文規定

>無論我的文章的刪除標準是否嚴過其他貼文

>我完全支持小館管版志工的決定

>

>謝謝各位

>辛苦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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