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新聞是說一個女大生再橋下發現小狗(就很多義警跟民眾合力救起):但小狗在馬路上亂跑被遊覽車撞死~最後女大生被質責(看她聲淚俱下兼孤獨離開)很不忍!
看她也很自責~但這真是她的責任嗎?
女生救狗是出於善心、菩薩行。小狗被車撞,錯不在女孩,小狗的因緣至此該解脫,無關女孩的行為,亦無傷女孩的善。只能說一切都是小狗的命!!
指責的眾人一來見死不救,二來落井下石,所有一切的罪過將由他們自己承擔,只能祝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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