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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這樣的事你們怎麼看?? 含原文總篇數 1
原       文
作者: 天線寶寶小波
發表日期:2008/01/27 22:08:11
文章編號:197588   推文人氣指標: (4)

朋友小萍任職某家養護中心,某伊晚老人狀況不對(送進醫院已無生命跡象)糟糕的是她連絡是隔壁床家屬(心有不甘要精神賠償)獅子大開口要價十萬元~最後她老闆跟她討:開出第一.不休假.第二.延長上班時數.第三.推薦五位病人

真不知該如何對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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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內容:

浪漫的天使在說話*∼愛麗絲∼*好像有點反應過度囉^^這樣的情形在情急之下是很容易發生的呀!而且按照法律途逕來說,所謂的精神賠償,也必須提出證明的,因為這一通電話造成他什麼樣損失,再做定奪,而不是開口要錢,老闆就要給他的。人總是會犯錯的,隔壁家屬似乎是有意來要錢的,身為老闆的人,還是有責任要做一個圓滿的處理。2008/01/29 13:08:47
*∼愛麗絲∼*她也太扯了吧!這種事還會連絡錯。難怪病人的家屬會很生氣。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甘心認賠。畢竟這是自已的疏失。老板幫她賠已經不錯了!!!2008/01/28 9:13:29
浪漫的天使在說話應該可以去勞工委員會申訴吧!因為發生這樣的情形,並非出於故意,而是無心之過…2008/01/28 8:36:16
台南的小丁嗯可以這樣嗎?遇到緊急狀況而連絡錯誤,如果隔壁床家屬無法諒解而要精神賠償?這樣她也太可憐了耶,最後那十萬有賠嗎?2008/01/28 0: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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