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擺渡者
發表日期:2007/03/23 19:04:47
文章編號:18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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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認識了一個女孩彼此交往多年.感情深厚
>去年這女孩出國求學----沒想到一去數月音訊全無
>令我的這位好友望穿秋水.日日等待
>沒想到就在某一個寒風凜烈淒美ㄉ日子裡--
>他喜出望外的接到遠在他鄉異國.朝思暮想的女友終於來信了
>信上是這麼寫著:
>某某某你好**
>來到這多月我沉澱了也經過多番的思考-
>我覺的我們該分手了
>因為我今年(犯太歲)不適合跟你交往
>所以我想跟你分手
>當場我的朋友回頭告訴我說--幫他打119
>他無法承受這種分手的理由
>挖哈哈**犯太歲都可以當分手的理由還真絕呀
>大家可以仿照---嘿嘿嘿--太歲還真衰呀連分手都要怪他
推文內容: | 寶石拌飯:有點像布拉格戀人的劇情;建議幫女友(安太歲+點光明燈),但是如果還無效,就放牛吃草啦;如果不死心,就不要在等待了,你也可以飛去找她,直接說個吧~~以免遺憾~~ | 2007/03/30 20:10:04 | *幸福在身邊*:唉!想分手,什麼都可以是理由.是藉口.哪天會不會喝口水嗆到.走路滑倒也可以是分手的理由啊? | 2007/03/25 23:33:17 | jalve(小于):因為想你~出門跌了一跤…《批帶衰》…所以分手吧! | 2007/03/25 21:46:33 | ...................0:犯的好... | 2007/03/24 14:24:58 | 沙米亞咚:這....寫信?...該鼓勵ㄇ....犯太歲....會不會有作惡夢就要分手的 | 2007/03/24 1:22:12 | 一夢:是吼~ 現代人寫信的很少了,尤其是年輕人。 | 2007/03/23 20:29:12 | 王木:分手也好!~對方並沒有共度一生的打算~所以長痛不如短痛~分手總比離婚好吧!(純屬個人想法)~不過~現代人不是都用e-mail嗎? | 2007/03/23 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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