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真的背到底了=連去0000店維修MP3/竟然被弄壞
等我有空直接跑去出品的廠牌修理=才知道要花很多錢
所以我再回去賣家找當事者(不在了=辭職/調去別家)
本來溝通好好的/另一頭的店長碎碎唸-讓我很火大
後來店長跟我比大小聲...副店長出面=那店長才閉嘴
請問:是不是有什麼管道可以投訴?
像以前00店拓展太快=服務品質不一=大家會比較小心
PS:
非我的保險的錢=拿回來了(又跑了2趟)
只是衍生的利息=目前是我負擔/是可以還我
不過很麻煩-一個是保險單位+一個是信用卡單位...
新光人壽鼓勵保戶用新光信用卡付保費(與之前的台新信用卡區分開來)
我也樂得不用找服務員/反正也不一定找得到她(這年頭真的很奇怪)
第一次覺得:真希望自己是大人物=他們就不敢這麼隨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