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遇到了可以共渡一生的人, 何不全心全意的去愛他, 把他當成是你最愛的人呢?
既然遇到了可以共渡一生的人, 何不想辦法讓他也全心全意的來愛你, 讓他變成最愛你的人呢?
也許問題是出在: 你連第一種人 (你自己) 都還沒遇見過呢!
>【 在 天曉得 的大作中提到: 】
>因為常看到失戀的朋友,或是正在為感情苦惱的朋友,總想不出更好的安慰方式。
>偶然裡朋友轉寄了這樣的一篇文章給我,覺得它跟我對感情的看法最接近。
>希望不管是正在失戀中、或是快失戀的朋友,在看到這篇文章時,能夠用另一個角度,渡過生命中偶然的幽暗地帶∼∼祝福大家永遠幸福!!
>
>人的一生會遇上的四個人
>人生就是為了找尋愛的過程,每個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個人
>第一個是自己,
>第二個是你最愛的人,
>第三個是最愛你的人,
>第四個是共渡一生的人,
>首先會遇到你最愛的人,然後體會到愛的感覺;
>因為了解被愛的感覺,所以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
>當你經歷過愛人與被愛,學會了愛,才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
>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現實生活中,這三個人通常不是同一個人;
>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
>最愛你的,往往不是你最愛的;
>而最長久的,偏偏不是你最愛也不是最愛你的,
>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
>你,會是別人生命中的第幾個人呢?
>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他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
>可是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
>他愛你的時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
>同樣的,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假裝愛你。
>當一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
>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
>如果你也不愛他了,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
>如果你還愛他,你應該會希望他過得幸福快樂,
>希望他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絕不會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了,
>而如果你不愛他,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變心呢?
>愛不是佔有,
>你喜歡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拿下來放在臉盆裡,
>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間。
>換句話說,你愛一個人,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
>讓愛人成為生命裡永恆的回憶,
>如果你真愛一個人,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愛他的好,也愛他的壞:
>愛他的優點,也愛他的缺點,
>絕不能因為愛他,就希望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
>萬一變不成就不愛他了。
>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
>畢竟,感情必須付出,而不是只想獲得;
>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
>如果你們感情不夠穩固,只好認輸,
>真愛是不會變成怨恨的。
>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
>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許下承諾。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
>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我們根本不相信情人,
>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
>海枯石爛、地老天荒,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愛!
>明知道海不會枯、石不會爛、地不會老、天不會荒;
>就算會,也活不到那時候。
>許下承諾的時候千萬注意,不要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
>最好是承諾做不到的事,
>反正做不到的,隨便說說也不要緊,
>請記住:「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
>在愛情裡,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講的人不相信,聽的人也不相信。
>你呢?找到了第幾個?
>茫茫人海中,你遇見了誰?誰又遇見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