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題: |
Re:關於"未婚聯誼"活動 |
作者: |
大大頭
|
文 章 編 號: |
第 42525 篇 |
發 表 日 期: |
2003/02/11 21:51:06 |
閱 讀 次 數: |
535 |
此篇文章 回應: |
42524 (林紘睿)
|
回應此篇的文章: |
42529 42537 42608
|
推文人氣: |
(0) |
ㄚ富大哥我的看法和你不同喔
未婚連誼年齡採投票制
雖然說你不認同
但它並不代表就無意義ㄚ
至少經由投票
可以讓你知道
在大多數人眼中
針對未婚連誼年齡限制
應該在幾歲之間ㄚ
也可以再下次舉辦相關活動時
有個客觀的參考依據ㄚ
每個人的觀點不同
沒有人可以有權去否定別人的說法
況且一個作村長的人
就更應該去廣聽民意ㄚ
因為每個人都有他不同的看法
也都各自堅持己見
這樣討論下去
是沒有終止的一天
為了讓是事情圓滿解決
所以得採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
又怎能說此種方式是種暴力的決策方式呢
充其量只能說是一種不得不的解決方法ㄚ
不論你認不認同我的看法
我覺得作村長的人
還是不要隨便作回應
而應採用客觀且廣納民意的方式
來收集舉辦活動的相關資料
會比較好喔
>【 在 阿富 的大作中提到: 】
>
>Dear 憚:
>
>我並不覺得這需要經過投票表決,
>也不是可以遵從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的理則。
>其實我本人是非常厭惡少數服從多數這種暴力式的決策方法,
>不過這與本題無關,以後再說....
>
>原因有三個:
>1.每個人對於"未婚聯誼"名詞的解讀不同。
>2.光年齡限制的投票並不能解決此活動的爭議。
>3.無法限制投票的人是我打算邀請參加的對象,基本的投票族群就不對,
>所以再怎麼投法也無意義。
>
>
|
|
Re:關於"未婚聯誼"活動 (作者:月光海洋) |
Re:關於"未婚聯誼"活動 (作者:林紘睿) |
猜您可能會有興趣的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