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從10月1日開始, 政府有許多新的政策上路( 大概是為了兌現"選舉支票")
平常, 我是不太會去注意這些的, 直到昨天南部家人打電話到公司,
急著找我並告訴我: 市公所寄來"工作所得補助通知書" , 要我儘快寄証件影本回家
起初, 在家人有點含糊的描述下- 聽到跟"國稅局"有關, 心想"一定是詐騙集團",
並請家人不要回撥通知書上的電話, 同時,請家人將通知書傳真給我,
並上網查詢及 致電給一個在公所上班的同學詢問
經確認, 有點不可思議地, 這竟然係真ㄟ...., 原來是95年我因工作轉換&中斷的關係,
薪資所得偏低, 符合申請條件, 剛好又被電腦"選中".....
(前年也被國稅局的電腦”選中”網路報稅得獎名單)
說真的, 有點不好意思, 雖然說所得不豐, 不過其實還過得去....
以下, 附上一些相關資訊供村民參考, 聽說如有符合資格者, 可以主動去區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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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轉貼
內政部照顧近貧「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的補助對象四十萬人名單已經出爐,
被補助的民眾九月廿七日前後可以收到內政部通知單,
十月七日前必須回覆,十月廿日左右就可以收到補助款。
內政部說,民眾拿到通知單,要向村里長或村里幹事確認蓋章,
並填妥指定匯入金融機構帳戶後,於十月七日以前回覆各縣市政府。
符合補助條件而沒有收到通知單的民眾,十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
可自備九十五年度的稅單和今年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向縣市政府申請補助。
這項方案分五級補助,每月補助金額從三千元至六千元不等,第一期從今年十月至明年三月。
受補助民眾十月廿日左右可以收到一次三個月的補助款,明年一月再收到另一次三個月的補助款。
內政部將視財政情況決定是否續辦補助。
<符合的條件> 更詳細資訊, 可請教里長或區/鄉/市公所
1.本方案的實施對象是針對年滿20歲至未滿65歲國民,為全戶主要收入者, 單身或已婚皆可
2.其個人年薪資在新台幣30萬元以下 (以95年度個人所得申報財稅資料為依據)
3. 個人及授扶養的家屬不動產總計不超過390 萬
4.為全職工作者(97年1月至6月參加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且95年全年薪資超過19萬80元)
5.申請人配偶或所扶養未滿65歲之ㄧ親等親屬年薪資所得均在30萬元以下
6.非自願性失業,包括95年全年薪資低於19萬80元或服務於5人以下公司者,可自行提出申請。
※此文原作者於2008/10/02 16:15:44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