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內容很長,感恩耐心看完,謝謝您!
我有些問題點想不透,想請各位解答一下,感恩幫忙!
目前的我在一家私立幼稚園上班,直到今年大學畢業調薪,才知道兩年多來每個月少領500元的學籍津貼〈這家幼稚園二專畢業學籍津貼2000元,但我只領1500元〉之前他們沒有詳細的規章給我,等到大學畢業調薪3000元〈1500+1500=3000〉,才告知之前薪水算錯了→所以是2000+1000=3000,所以薪水只多1000〈實際上應該1500〉,我本來想請她補償的,但園長說:你要跟我計較薪水,那我要跟你計較能力→就舉例一堆我不會帶班的話語來刺激我,當時我已懷孕三個月,要我提早休產假,我覺得身體狀況ok所以不肯答應,於是她在工作津貼方面又倒扣我500元,心裡很呕,可是如果辭職的話我的損失更大,於是又忍了三個月,爆發腸病毒事件,班上一位小朋友休息四天之後來上學,園長擔心造成全校感染,除了強制家長帶回,全班徹底消毒之外,還要我負全部的責任,講了更難聽的話要逼我走路,聽她咆嘯一個多小時之後,我崩潰了,所有芝麻綠豆都是我的錯,於是我居然說出『引咎辭職、隨時可以走人』的話出來,正好秤了她的心意,她說:你是吃素學佛的,不可以出去亂講話,我不希望有人在我背後指指點點。
我謹記在心了,可是她呢?卻一一招見同事訴說我的錯誤,要我12月底走人,我2月要生產,如今年終獎金,生產津貼都沒了,求助無門,我該怎麼辦?真的是啞巴吃黃蓮,有苦難言,難道真要吃虧認栽嗎?
推文內容: |
feelman:若是我的話,換工作,但不造口業,受到不平等之待遇,就當消業障,消完就沒事了。或許有人會說很難做到,但難還是要去做,就如同要吃葷的人改吃素一樣困難,回想一下你如何克服吃素這難題,希望你用平等心來對待這問題~加油~ | 2007/11/22 12:54:34 |
向右轉:上面有人主張要把心放下.我是想提醒這樣的想法其實是違背良心的.其實你是昧著自己的良心讓下一位可憐的人被這個老闆欺負.也是造業.為所當為是學君子最重要的課題.鄉愿的行為是偽君子.也是爛好人 | 2007/11/21 16:31:23 |
朱道弘:去消基會陳情.去勞保局請命.吃素人不是好欺負的.忍辱只是一時,智慧才是全部.請記住. | 2007/11/20 17:11:37 |
宣明:加油!我支持妳。不過爭取到妳應有的權利跟福利後,最好還是換工作吧。姑息養奸不僅委屈自己,也會害了妳之後求職的人甚至是妳的同事對吧!所以就先爭取自己的權利與福利後,再換個工作免的你園長一直找妳煩麻,就是有些人愛找吃素的人煩麻!我姊姊就是個例子,最後還得了憂鬱症,希望妳能待在心善的環境下工作。
| 2007/11/19 13:30:12 |
澤地:^_^ 感恩 ^_^ 後學曾聽一位年逾九旬的長者說過:修行人不只要能吃虧,還要找虧吃......重點是:還要能吃得開心自在,可別悶著了唷 ^_^ 祝福您和您的小寶貝......也祝福這位幼稚園的園長(緣長)長善緣 ^_^ 感恩大家慈悲 ^_^ | 2007/11/19 12:36:08 |
一夢:吃素學佛,要守法不可犯法,樓下村民的意見都很好,最重要看妳自己如何權衡得失。社會上、職場上不公平的事很多。如果依法處理或請有力人士出面,難免得面對紛紛擾擾,因為對方一定會反駁,甚至威脅。各種狀況都要仔細考慮過,有得必有失,最重要的是,妳自己的心能否因此得到平靜。 | 2007/11/19 12:19:45 |
擁幹A呆玩阿狗ㄚ:您可以找一個立法委員(看您當初選誰)現在都有選民服務,您可以帶口罩,鴨舌帽,請她帶您出來開一場記者會,最好您有錄音,或是一點證據,當然您要真的是受害者,開完記者會以後,媒體就會去採訪園長了,吃素的人一樣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園長以後也不敢再欺負下一位,吃悶虧只不過是姑息養奸,委屈自己! | 2007/11/19 10:55:55 |
KyuHyun:這個跟吃素學佛沒有關係,建議你可以到局保局去反應,他們會幫忙你!!如果有機會跟幼稚園的人談判,記得要帶錄音的東西,把對話錄下來,留下證據,還有你的出勤記錄等等...要保護自己!! | 2007/11/19 10:53:18 |
榛果咖啡:其實以我的想法...何必去計較之前算錯的部分呢...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了,再去計較那些也沒什麼益處,或許那些妳失去的部分會在另個地方補償妳也說不一定...不過事情既然都發生了,那就儘力做好自己該做的事....相信自己的信念,我想危機就是轉機.... | 2007/11/19 9:48:33 |
未見得:啊.那個園長老闆要小心哦.不知到現在有勞基法.記者媒體.議員黑白朋友.天地神明嗎.. | 2007/11/19 9:29:04 |
賴老大:做人要頂天立地 有大無畏的精神 對的事就該去爭取奮鬥 凡事亢龍無悔 | 2007/11/19 7:46:05 |
鳳蓁:該是自己的權益就要爭取,這和自己的信仰無關,學佛不是所有的事都要妥協,如果你縱容了對方,不是讓對方造更多業,那不是更糟. | 2007/11/19 0:49:22 |
台南的小丁:如果要留下,那妳就要打去勞工局詢問妳的權益(因為妳沒有投辭呈,沒有錄音,她不能叫妳走吧,不過這樣關係會弄得很糟);如果要走,那就揮揮衣袖吧...........加油
| 2007/11/19 0:3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