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辯就跟他辯,有何不可?】
「執著」可分輕重的。但輕重並不是用飲食習慣、喜歡不喜歡這樣的“偏好”來衡量。也就是說偏好吃什麼東西的人,未必就是很執著於該東西;反之,很執著於吃某樣東西,未必是偏好吃那樣東西。
人類對於飲食的執著來說,多數非素食的人會對“吃肉”這件事有執著。越執著於吃肉的人,越難以轉變成一個素食者。
素食的修行人不吃肉,是因為不忍吃眾生忍受痛苦被殺而來的屍體。不吃肉是一種好習慣,就如同不喝酒、不抽煙,這對人類來說,是比較好的、健康的。
眾生被殺之前,大多懷有強烈的痛苦與仇恨情緒,分泌在其體內細胞的物質也不是好東西,人類若長久吃肉容易受這些不好物質所影響,而變得容易生病。
素食者如果遇到大飢荒,或是類似文革那樣的政治迫害,當解放軍強迫妳/你只能吃大鍋飯,而大鍋飯卻有些肉在內,此時你吃不吃?你不吃未必會餓死,但是卻可能被解放軍打死。在這樣惡劣條件,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要活命就只能吃葷,此時的葷食只是保命的手段,稱不上有任何罪業。
而或許有極少數修行人堅持非素食不吃,寧可被解放軍打死也不肯吃肉,這樣的素食者,可稱之為「法執」。假如這是修行人鍛鍊自己人格的一種修行方式,則其無懼死亡、堅守原則的勇氣,應當被嘉許。「法執」如果是往「正法」的方向,則往往是修行人進步的動力,沒什麼不好。特別是對於初開始修行的人來說,通常法執是必要的過程。
大多數素食者,對肉食並無嗔心,單純只是不喜歡吃而已,不是什麼嗔心。真正的嗔心,是那種極欲毀滅之而後快,類似向外的仇恨心、強烈忽略他人痛苦的心、向內的憂鬱自殘傾向、自殺傾向...那樣的心,才稱為嗔心。
那位老兄用小聰明曲解佛法,但其下意識只是因為他自己並不想改變肉食習慣,也尚未完全認同素食(但有一點認同)。說穿了,他是在替他自己不願意素食找理由而已。
對很多喜歡吃肉的人來說,一時要他們改變飲食習慣成為素食,並不是那麼容易。這需要一點善巧方便,也需要循序漸進。
我會用一種方式,例如我與幾個朋友間有時會輪流請客。當這次輪到我請朋友吃飯,因為我是素食的,因此我便一律請所有人享用一餐不錯的美味素食。
當葷食者發覺原來素食也能做得比葷食更美味時,對於“肉才好吃”的迷思就會打破掉,轉變成“其實不是因為肉有什麼好吃,而是因為烹調技術的緣故”。逐漸發現素食的人也能吃得很快樂、很美味。
一般的肉如果不經過烹調,血淋淋的、腥味那麼重,有誰會覺得好吃?能不噁心就不錯了。更何況衛生是個很大的問題。沒有烹調過的肉,稍一不慎就會吃出病來。
由此可見,所謂“肉好吃”單純只是一種錯誤的迷思,稱為「痴」亦不為過。
以當食物的氣息來說,素食食品的氣比較「清」,肉食的氣比較「濁」,因此素食者就宗教上來說,是比較有福報的眾生。而習慣吃葷無法素食的人,在飲食方面來說,也是因為其福報不夠所致,因此只喜歡吃些氣息很濁的食物。
吃肉吃到無法接受素食的人,有點類似抽菸或喝酒上癮的人,一天沒有酒精或片刻手上不拿菸,就很不自在。長期來說,吃葷者這樣的「肉癮」不戒掉的話,對身心都不是好事。
能吃素的人,實在是有福的。尤其台灣,堪稱素食天堂,各種美味素食均很容易找到,實在是太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