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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不要給人錯誤的建議!(怒)
作者: 恩恩
文 章 編 號: 第 173212 篇
發 表 日 期: 2006/06/05 21:10:10
閱 讀 次 數: 1319
此篇文章 回應: 173159 (靜修)
回應此篇的文章:
推文人氣: (7)




挖哩咧∼



是我的表達能力太差,還是有些村民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這根本不是將車輛報失竊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再強調一次(第三次了,也是最後一次),

這與竊盜(未得他人同意,以和平方式取得財物)無關,

而是侵占(以不法所有之意圖,而佔用自己持有他人之物)!



車輛明明不是被偷竊,卻報案失竊,是可能會被起訴誣告罪的!



拜託這些好為人師者,

請確認您的法律專業程度:

如果今天靜修吃上官司,

坐牢的是她、背上前科的是她,

而您卻能繼續在網路上匿名大放謬論!



不要讓別人為了您的無知負責!



               恩恩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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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內容:

經過我小呆ㄉ分析與說明 請妳別再(怒)ㄌ好嗎 ? 喫茶去吧!!2006/06/06 11:09:54
以前有法律學者曰:法律不保護每ㄍ人 只保護懂法律ㄉ人 這句話現已修正為:法律不保護懂法律ㄉ人 只保護在適當時機善用它ㄉ人2006/06/06 11:04:20
"車輛明明不是被偷竊 卻報案失竊?" 別傻ㄌ 對方要舉證我們誣告 有那麼簡單嗎? 證據ㄋ? 對方既沒借 我也承認沒借 咚咚卻在他那邊 是否失竊警方會查 怕什麼 ? 我們要找出最有效 成本最低ㄉ方式解決問題 我認為那才是重點2006/06/06 10:59:25
法律人 ,有時反而陷在法條裡!這件事要解決 當事人自己要夠理直氣壯 夠兇悍 法律途徑既耗錢又慢 誰沒事為ㄌ一些小事窮鑽法條?能有效解決問題嗎?這才是重點 不必再斤斤計較法條ㄌ 既然那小子否認有借過車 我們順勢承認"確實沒借過" 但我們ㄉ財產握在他手中2006/06/06 10:50:51
笨小倩沒有錯,恩恩說的好! 靜修勇敢點,請教專業人士看該怎麼做,將您的愛車理直氣壯的帶回家吧!加油唷!2006/06/06 10:38:39
奇威還好我沒教他去告他竊盜!真是失之毫哩、差之千里!我只說請她花錢找律師幫忙!多謝恩恩的教導!@@2006/06/06 8:25:54
bookworm99恩恩說的對,這種事情應該循正當的法律途徑解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2006/06/06 1:06:53
Re:淚流不止 (作者:舉起夢想的翅膀×擁抱希望的星空=許下星願)
Re:鹽味海苔洋芋片 (作者:小真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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