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rebel,
這問題由我來回答
>1.為什麼刊登求職、尋物 每個版面一期扣除50顆啊?
那些人不是有使用者付費嗎?
我們當初設立人力租賃區的目的,原本就不是單純的"營利"而已,所以當刊登者是屬於買方市場的話,我們會讓他們不付費,用高麗菜的方式來給付。希望大家能夠受益。難道您的意思是,希望我們全部都用收費的方式嗎?
第二個問題,由於村民在小館上面消費,讓小館有營收可以持續經營下去,所以為了感謝這些村民,所以才用高麗菜的回饋方式,表達我們的謝意。當然你用反向的方式來看,就會有這樣的感覺。
不過,我相信絕大多數在小館消費的村民,應該都不是為了"兌換"高麗菜,而是真的需要這些商品與服務。
最後提到基金會,我認為大家似乎存在著一個非理性的幻想,就是要成立基金會,就得"不食人間煙火",才能夠彰顯我們的"公益"立場。但是各位有沒有想過,要成立基金會的基本門檻是什麼?
基金會,顧名思義,你必須有一筆基金,才能夠運作成立的宗旨,中華民國政府規定,要成立全國性的基金會,所需要的資金是3000萬。這些資金不是從村民募捐來,就是找企業、法人募資。
不過,無論是哪一種方式,我們都得詳細的規劃基金會將來的運作,提出一個proposal,好讓將來一旦成立之後,可以儘速踏上軌道。
可是在基金會成立之前呢?需要寫proposal、需要與企業老闆談、需要持續改良素食小館、需要持續增加新的服務.....這都需要資源。我並不是咬著金湯匙出生的人,家中無橫財萬貫,所以只能靠著持續接案子、經營小館,讓成立基金會的理想能夠實現。
我要求不多,只希望大家多支持與溫暖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