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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家庭與婚姻 文章

主題: Re:就是"現在", 立下"有
作者: rebel
文 章 編 號: 第 115407 篇
發 表 日 期: 2004/07/15 10:05:17
閱 讀 次 數: 812
此篇文章 回應: 115389 (Beck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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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這方面

有些小疑問........



>>【 在 valuemy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恕刪)



>>嗨 -- 拜拜! 我先走了。

>>另外還有事, 這兒玩完了。 你們繼續 ... 看 -- 這個世界(地球)依然在轉 !

>>感謝所有出現在我生命中的人、事、景、物, 謝謝你們陪伴我。

>>還好, 後來我自己有一個很深的體會(信念):

>>真心希望我是誠實地面對自己的內心: 在追求快樂與成長的同時, 我沒有任何罪惡感。

>>

>>如果我的生命已到盡頭, 請依下列聲明完成我的意願(或許妳不認同)。 謝謝 !

>>一. 死後身體任何器官、組織若為他人所需, 請毋庸猶豫, 即刻提供醫師動手取用, 造福他人。 剩餘遺體可供醫療、學術、研究單位運用。 最後請將殘餘部分火化, 灰燼加土入於瓦罐,不必密封, 擲入海中即是(不必挑日子)。 我的器官捐贈同意卡卡號067777.

>>(這整個過程可能要很久的時間, 沒關係, 別急於把我處理掉嘛。)

>>二. 不論是由於意外傷害或疾病, 如果我已經腦死(肉體及意識不可復元)時, 我要請你們讓我平靜的走, 也就是不要長期使用人工呼吸器或其他器械延續我的身體現狀、不要浪費藥物或其他無效益的努力。 若心臟停止跳動而立即被發現時, 請只做最必要的急救就好。



疑問一

老的時候

長時間有病在床

若到彌留之際 (之前進醫院時器械都已戴著了, 心也一直在跳)

醫生問急救嗎?(雖然他心理知道沒救了)那要救嗎?





>>三. 所有遺產及保險理賠, 由我妻XXX(身份證字號XXXXXXXXXX)全權處置。 唯請必得照顧

>>家人生活為先(家父母、舍妹及妻弟、妹對我這一生照顧很大,請多留意幫忙)。

>>遺囑執行人第二順位為舍妹XXX。



問題二

因第一句是表明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全權處置"

若其人覺得但書中的"照顧"就是有空時去看看他們就可以了

那.............怎麼辦?





>>四. 女兒之成長請XX多培養英語和電腦方面。 唯技術與能力並不是最重要的...不再贅述。

>>離開時有些佛號樂音或大悲咒(輕快版蠻好的)陪伴似乎不錯, 而XX所喜歡彈奏的旋律我也都覺得很好聽 !

>>五.不發訃文、不設靈堂、不做儀式、不收奠儀、謝絕探訪。 讓家人和我安靜別離。

>>生前契約及塔位轉移他人使用。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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