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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討論區 / 愛情與友誼 / Re:認識一個月閃電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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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Re:認識一個月閃電結婚
作者: 我是靖雯
文 章 編 號: 第 101045 篇
發 表 日 期: 2004/03/18 1:09:27
閱 讀 次 數: 826
此篇文章 回應: 101034 (曾玉琦)
回應此篇的文章: 101192 101307
推文人氣: (0)




其實你到小館來跟我們大家說都沒用

我們只能告訴你

你不孤單至少我們會陪伴你的低潮時期

但是你朋友跟他男朋友的事

大家都相信你是關心他們

不過這有點像「清官難斷家務事」

朋友信任你才會跟你抱怨ㄚ

最好做個聆聽者

沉默是最好的建議

個人認為

還有只能祝福

因為只看到你表面的說詞

無法說誰是誰非

衝動下的言詞不見得是好的

至於喜歡小孩

嫂嫂不讓抱

這個也是有方法的ㄚ

我也很喜歡小孩

乾脆去帶讀經班的小朋友

也可以喜歡小孩ㄚ

而不必自己生一個

但是你的言詞太激烈了一點

水果不至於吃爛掉的頂多是吃到太熟的讓人誤會爛掉

一個月說實在的認識的時間算很少

可是以前都是媒妁之言一樣可以恩愛一輩子

所以我只能說祝福你的朋友們跟你







>【 在 曾玉琦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覺得她真的頭殼壞去了,

>她說那男的條件不好,

>極度小器到每次都買爛掉的水果,

>吐司冰在冰箱, 連吃一個星期,

>她說嫁給他註定要吃苦,

>那男的還說曾追她同事沒追到,

>夢中情人是A片女星,

>而那女的倒追他,

>公證結婚什麼都沒有,

>還因此和家人吵架,

>真是兩個滿腦子性的低等動物,

>還說是我把她帶壞,

>誰教她約會幾次就跟男人上床,

>還說什麼所有我做過的她都做過了,

>現在只耽心魅力不夠,

>真是夠了!!

>

>

>

>

>

>

>

>

>

>

>

>

>

>>【 在 薇妹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提就是彼此有心去經營.有些人認識很多年.說離婚就離婚的大有人在.不管任何事.都要用心.祝福他們ㄅ

>>

>>

>>

>>>【 在 cathy107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在 曾玉琦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朋友是個極度保守的女人

>>>>一個月前和他第一次約會

>>>>他提到順便他家看他種的花

>>>>隔一星期第二次約會

>>>>她帶他回家見她父母

>>>>第三星期他要求發生關係

>>>>她說結婚以後才可以

>>>>他說那就結婚吧

>>>>她也說好

>>>>於是決定二個星期內結婚

>>>>因為男生忍不住了....

>>>

>>>婚姻不是只有性生活而已!

>>>還有責任、承擔與付出

>>>這個男的到底有沒有考慮到?

>>>

>>>

>>>>她說年紀到了

>>>>也該結婚了..

>>>>趁現在還有人要

>>>

>>>沒男人要又怎樣?這個女生的觀念也太古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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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認識一個月閃電結婚 (作者:cathy107)
Re:認識一個月閃電結婚 (作者:cathy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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