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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文 的專欄 我相信世界上或許有雙方一見就鍾情的傳奇,但是我常常提醒女兒,在陷入愛情前,要先觀察對她有好感的男生。反正這個時代,網路搜尋功能強大,臉書等等社群軟體盛行,花點功夫,一定能掌握對方的交友情況,興趣喜好或思想言行表現。如果萬一找不到任何資料了,那就更值得懷疑,也許就直接把他列拒絕往來戶。 所有研究顯示,恐怖情人的共同特徵就是佔有慾很強,情緒起伏大。在交往初期,這種佔有慾很容易被解讀成非常貼心,是一位令人非常羨慕的情人,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當一個人是用整個生命強度在愛你時,是不是也代表他除了你之外什麼都可以放棄,包括他自己的人生,換句話說,一個人假如生命中只有愛情,沒有其他生活重心,沒有好朋友,沒有參加社團,除了網路遊戲跟你,沒有其他任何興趣,甚至對自身以外的事情,都抱持冷漠、負面的想法,那麼這個當初很棒的情人,也許就會變成我們的夢靨。 另外無法掌控自己的情緒,常有突如其來的暴怒,摔東西,甚至會打人,但是第二天又捧著鮮花跟你下跪,或者痛哭流涕地自責,這種內心矛盾,無法控制自己的人,以及會用自殺或殺人來威脅的人,基本上就是恐怖情人。 如果你能事先知道對你有好感的人思想偏激,生活中沒有與朋友正常的互動,或者沉迷於電玩,菸酒等不良習慣,能不來往就不要與他們來往,可是即便看起來很正常的人想追你,也要保持一定的分際,不要太早接受告白,交往的時間長一點,在還沒有確認對方是適合自己的伴侶之前,不要接受他們過於貴重的招待禮物或者超乎一般朋友有來有往的幫忙,頂多只接受自己能夠回饋的招待,否則也許會讓對方覺得「我都對你那麼好」,而產生是你背叛,你對不起他的憤怒情緒。 若是發現對方是恐怖情人,如何安全地分手是門大學問。最好是慢慢疏遠,讓彼此的感情淡下來,甚至讓對方自己覺得這段感情很沒意思,讓他主動提分手是最理想的。千萬避免今天還手牽手,明天卻跟他說分手,那真的很容易引起對方暴怒以及玉石俱焚的行動,而且提分手時最好是面對面,在公共場所公開場合,而且口氣要委婉,千萬不要找異性的學長學姊陪伴壯膽,以免引起對方的誤會或懷疑,反而容易觸怒對方。 因為若對方覺得被你劈腿、背叛、他的自尊心受損,若加上原本他自己的情緒或人格障礙問題,很可能引起的反應就非常可怕了。 另外,男女分手就要分得乾乾淨淨,即便還懷抱著雙方仍然可以當作朋友的心情,也是以後再說,最好分手後的半年一年之內,雙方都不要碰面,也不要互通訊息,更不要讓對方看到你很快就在跟其他異性朋友出遊或活動的照片。若是因為對方是恐怖情人而分手,最好要有一分手就完全消失在對方生活範圍的準備與把握,也不要讓對方能追蹤到你的任何訊息。 我認為每個人在談戀愛之前,就要做好分手的準備,像古代那樣山盟海誓,真情永不變的浪漫愛情,在這個變遷迅速的時代,是已經消失的傳奇,也唯有我們接受分手也是愛情的一部份,我們才能夠用心的去經營愛情,珍惜相處的每一個時刻,同時在愛情中學習與成長,讓自己變成更好的更值得愛的情人。 ※以上文章純屬作者見解,非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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