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類有保護高等動物的道德義務。
高等動物,比如哺乳動物和鳥類,生來就擁有能讓他們產生感受的高級的神經系統。因此,跟人類一樣,高等動物也享有生存權和不被虐待的權利。
第二,動物是無罪的,但是,人有善惡之分。
動物製造殺戮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動物的智力不高,所以我們不能要求動物去考慮其他個體的感受。然而,成年人具備足夠高的智力,能夠理解並考慮其他個體的感受。因此,如果一個成年人殺死或虐待了一個高等動物,那麼這個人就是邪惡的。
第三,人類必須與殘忍的大自然作鬥爭。
大自然沒有絲毫的同情心,但是,人類的道德是充滿同情心的。因此,人類應當與殘忍的大自然作鬥爭,應當保護每一個高等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