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的朋友跟我說,租約是保護房客的,如果租已到期了我就不知了
不過個人是覺得不要用太暴力的手段,搞不好他還反告你呢~
你可以先找你們家的里長,算類似調解委員會的部份~
or
你可以先去看房子是否有什麼需要房客自行修繕的部份,他們又沒有修好的話,原本是要扣壓金的,跟他們說如果如期搬走的話,可以減少扣壓金
像你那麼好說話的房東真少,我也是長期在外租房子的,房東趕人的方法千奇百怪,我有碰到更絕的~~就是漲房租.....這招也不錯
不過是重要的事不要撕破臉才好,以免房客有小動作...馬桶突然不通之類的事
我的鄰居告訴我,為了趕走租約到期很久、但總是不肯搬出去的房客,他曾花了少許的錢僱用一位陌生人,搬進去和房客住在一起。結果房客很快就搬走了。
這個方法與紫妍所說的雷同,但使用時要小心點,以免惹出什麼不必要的法律問題。
仲裁或調解也可以哦!或者你和家人自己搬進去住這行的通嗎?
在法律上你是可以提出訴訟,請求他返還房地,與及在返還房地以前所生租金,不過該訴訟可能會曠日廢時,一般訴訟,一個審級可能要花費大約三個月左右。
如果不循法律途徑解決,則建議你用談判方式。如果對方真的很過分,而且在道理上你站的住腳,並已盡一切道義責任,逼不得已,倒是可以向自來水公司或電力公司申請用戶之水電暫停,此一作法比較絕,不過倒不至於構成犯罪,但是有時候怕屋內設備被破壞,所以要作以前也可以先告知對方是否真的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