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怎麼說?就這樣寫下去,很怕原作者又受文不對題之累被刪而除之
但不寫點回應,又好像有什麼事悶在心裡不吐不快
就引飲水也兄先前的法理論據來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吧
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精神
真正的愛護生命應該至少具備這幾項條件
1.不虐待、騷擾動物(又抓又放的放生就屬於這類)
2.不任意野放飼養動物(維護生態平衡,以免傷害更多生命)
3.野放野生動物必須是原物種、原棲地(否則反而殘害他們)
4.野放時必須知會主管機關,以便進行應有的保育規劃
以上四個要件,是進行「放生」活動的最起碼要求
也是國際進行生態保育與保護動物的基礎公約喔
向餐廳、市場購買的動物野放
也必須經過這些標準的起碼檢驗
否則只是害了更多無辜的生靈....
而且還有誤觸法網的可能喔
這篇文章應該保留不久,但仁風希望一些健康而非宗教的言論
可以在這個小空間裡被充分討論
>【 在 hl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是佛教徒 也常去放生
>
>但所謂的"放生" 當然是不能是先跟講好動物販賣業者講好
>請他們先去抓 再去放
>這怎叫放生 這叫"折磨眾生"
>
>佛教講悲智雙運
>除了慈悲還有智慧
>對眾生起憐憫心
>想免去其被殺的恐懼這是悲
>那怎樣能讓眾生活的好的這些放法叫"智"
>
>難道放生會將淡水魚去放到海裡嗎
>
>我遇到的放生團體都是不會跟動販賣業者先談好再去捉來放的
>都是臨時到市場或餐廳買來放的
>乃至放生地點都是保密的 種種方法步驟的圓滿與用心
>令小弟動容
>這叫智
>
>至於有人用先去捉再來放的這種方法不符放生本意
>我認為這"不是放生"
>
>若因部分人用"先捉再放" 則人們就以偏概全的一味反對"放生"
>我則認為對那些辛苦 用心得以讓眾生免以恐懼的團體是一種
>"毀謗"
>
>這也是小弟先前發表文章的原因
>
>若因此而有不同意見引起版上困擾
>那對不起
>
>
>
>
>
>>【 在 水也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了這幾天有關自己先前在素食寵物區發表的「假放生、真送死!?」貼文的爭議
>>水也在此要向版管志工與村長富哥致上最深的歉意
>>..給你們添麻煩了。這陣子因這篇貼文帶給小館的紛紛擾擾
>>水也也要向所有的村民們說聲:「不好意思喔!」
>>
>>關於「假放生、真送死!?」這篇貼文,水也有些說明希望大家諒解
>>水也是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素食者,也是個標準的自由主義者
>>對我來說,素食除了健康,更為了疼惜生命
>>我沒有辦法因為一頓美味,而讓任何一個生命犧牲
>>非因戒律、更非懼怕「果報」等不可知的宗教理由
>>
>>因此當我在上星期因緣際會下看到了寵物店「囤積」起大量的麻雀
>>準備「交貨」給某宗教團體「放生」時心裡有了非常大的震撼
>>激動之下,回到小館在「寵物版」貼了這篇文章
>>文章的篇旨並不涉宗教,只在於關懷野生動物的處境,並希望喚起
>>注意為這些可愛的小動物們請命,所以水也更在隨後找了農委會的
>>朋友「挾」公權力出面適時的救出了死傷大半的小麻雀
>>但似乎水也犯了這樣的錯.........
>>由於情急與情緒上的激動
>>一時間也沒注意到原來「素食寵物版」並不意味著可以討論包括保護動物在內的論題,大違了本版的立意宗旨。(關於這部分,我仍要再次向各位好朋友致歉)但水也絕對無意惹起宗教爭論與「奉生」行為是與非的爭議,對水也來說,部分放生行為的偏差與否,早有「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迨無爭辯疑義。
>>在我的觀念裡,動物的生命權本身才是我們必須關懷的核心,至於千宗萬派的那些放生觀點,不是我有興趣的!
>>
>>僅此向各位好朋友說明並致上歉意
>>也希望就此止議
>>
>>對於刪文規定
>>無論我的文章的刪除標準是否嚴過其他貼文
>>我完全支持小館管版志工的決定
>>
>>謝謝各位
>>辛苦你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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