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GUEST(蔡志宏) 的大作中提到: 】
>林新富先生您好
> 敝姓蔡,一次偶然中接觸到您的網站,覺得非常的歡喜,
>實則應先感謝與讚嘆先生您的慈悲與愛心,不僅自已知得素
>食的好處,且希望別人也知道,更付諸於行動,值得令人佩
>服。
謝謝蔡興生您的鼓勵,阿富只是盡自己一點心罷了。
> 敝人於此欲提出一點淺見,也算是一個請求。想先生初衷
>必本著己利利人的胸懷,才會以網際網路的方式將素食推廣
>出去,繼而輾轉相告,人盡皆知,而且可以看得出來先生非
>常的用心。末學雖才學淺薄,但也希望能稍盡人力,便突發
>一念,想把裡頭的部分內容決節錄出來再郵寄給公司其他同
>事,讓他們也能知道,可惜當看到「本網站訊息內容著作權
>及責任歸作者所有,版權所有禁止未經授權轉貼節錄」這句
>話時,心裡一時扼腕洩氣,所以才會想到要在此留言。
之所以會有如此的宣告,是因為素食小館的資訊
並不全都是阿富自己的,
因此,為了尊重原作者的權益,因此才會如此說明...
> 聖人立言立功立行,無非是要能造福子民,並流傳後世,
>自古以來,似乎未曾聽過聖人要留版權,因為既然是好的東
>西,是要利益大家,輾轉流通都已唯恐不及,如果要留版權
>的話,中國就不會有五千年的智慧了。先生現在亦本此胸懷
>,既非為牟利,何苦所行卻與所願相背,豈非痛惜,而美中
>不足?
阿富很贊同您的見解。
因此,我想若您需要轉載素食小館裡的資訊,
只要是阿富的創作,只要您來信說明,阿富應該都不會拒絕
才對。
至於其他作者的文章、著作,我想同樣是為了大眾著想,
只要您寫封信告知原作者,相信對方也是很樂意的。
阿富個人認為,利益大眾是件美事,
然而尊重原作者同樣也是很重要的。
> 所以末學於此想對先生有個請求,希望先生能撤回上述那
>句話,這樣不僅是大家的福祉,先生功德無量,亦不致於讓
>未素食之人誤以為素食之人心量都如此之小,而鄙視之,使
>他們斷去素食的機緣。末學再次誠心衷心的祈求。
>
> 不學 蔡志宏 敬啟
> 8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