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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Re:關於"未婚聯誼"活動 |
作者: |
歡喜心
![](/photo/a/a15151116057-196s.jpg) |
文 章 編 號: |
第 42546 篇 |
發 表 日 期: |
2003/02/11 23:30:05 |
閱 讀 次 數: |
628 |
此篇文章 回應: |
42524 (林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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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此篇的文章: |
4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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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人氣: |
(0) |
![](/Image/m0.gif) 後學贊成阿富村長的看法
所以一切聽阿富村長的決定
這是承上啟下
在小館裡
阿富村長的意見還是最終的意見
阿富村長的想法
我去中部聚餐時
都有聽心德大大
green house說
更能了解阿富村長的發心
>【 在 阿富 的大作中提到: 】
>
>Dear 憚:
>
>我並不覺得這需要經過投票表決,
>也不是可以遵從少數必須服從多數的理則。
>其實我本人是非常厭惡少數服從多數這種暴力式的決策方法,
>不過這與本題無關,以後再說....
>
>原因有三個:
>1.每個人對於"未婚聯誼"名詞的解讀不同。
>2.光年齡限制的投票並不能解決此活動的爭議。
>3.無法限制投票的人是我打算邀請參加的對象,基本的投票族群就不對,
>所以再怎麼投法也無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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