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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Re:關於"未婚聯誼"活動 |
作者: |
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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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編 號: |
第 42280 篇 |
發 表 日 期: |
2003/02/10 8:13:17 |
閱 讀 次 數: |
1061 |
此篇文章 回應: |
42278 (林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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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大大
幸苦你們了!!
其他年齡層的村民非常期待下一次之"未婚聯誼"活動
只希望年齡別又限制太高
而且是純"未婚聯誼"不是"以結婚為前提"
>因為,我們的"未婚聯誼"重點並不是提供一個聯誼活動,讓未婚的男女夥伴有機會彼此認識交友。如果要舉辦這樣的活動,那麼請大家多參與小館平常舉辦的活動即可達到此目的。(參加過的村民就知道^^)
雖這麼說,但重點是"已婚"與"未婚"混雜在一起
要"聯誼"得花一些時間
不管怎麼說
阿富大大,幸苦你們了!!
>【 在 阿富 的大作中提到: 】
>這兩天,大家為了尚未定案的"未婚聯誼"活動裡面一項年齡規定,發表了許多看法。我很高興見到大家這麼熱烈的討論,這表示大家對於這樣的活動有著非常高的興趣。
>
>我想當任過志工的村民都知道,小館的活動都是需要提書面企畫,並且經過志工們大家一同討論、同心協力才能夠呈現在大家面前。而且每個活動都一定有其最根本的訴求宗旨,這樣志工在開會討論時才不會離題。
>
>同樣的,今天對於"未婚聯誼"活動,先姑且不論年齡的限制問題,而是我們必須先瞭解舉辦此活動的目的與宗旨為何,如此才知道為何需要年齡限制。
>
>看著大家的言論,我很清楚,大家心目中的"未婚聯誼",與我們正在企畫當中的"未婚聯誼"有很大的差距。因為,我們的"未婚聯誼"重點並不是提供一個聯誼活動,讓未婚的男女夥伴有機會彼此認識交友。如果要舉辦這樣的活動,那麼請大家多參與小館平常舉辦的活動即可達到此目的。(參加過的村民就知道^^)
>
>我們這次企畫的"未婚聯誼",主題是"非常素配"(活動名稱暫訂),目的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友活動,因此,我們才會以目前適婚年齡25~40為主要的考慮對象。這就是此項限制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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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其他年齡層的村民也急著結婚找對象的話,我們或許可以另外再舉辦第二場、第三場...也說不定喔!就看第一場大家的反應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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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鼻子過敏怎麼辦 (作者:pundarika) |
關於"未婚聯誼"活動 (作者:林紘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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