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管課什麼稅,只要歡喜繳稅就是大功德,越歡喜繳功德越大,繳完稅必須把功德再迴向給法界一切眾生,也就是說即使是繳稅,也要把它視為為一切眾生做件善事,迴向完就放下,心不再掛礙就圓滿。
道理很簡單,全國稅收如大海水,個人稅捐如一滴水,滴水入大海水,水中就會有你一份,此錢用於利益眾人,就會為你滋生福分,如人於三寶門中植福一樣,越喜樂佈施,來世錢再轉回來就越容易。相反的越慳吝佈施,來世賺錢就越困難,全是因地善惡行為所致,繳稅道理與此相同,百姓慳吝不肯喜樂繳稅,來世就得賺錢不容易,所以貧苦報是由慳吝不肯佈施而來,富有是由喜樂佈施而來。由此即可知若帶頭勸人抗稅,此人所造之因即是惡,比慳吝還慳吝,猶如阻斷他人行善一樣,這是造極惡之罪猶不自知,實是可悲。
至於繳稅之後如何花用,因果由決策者承擔,繳稅者只要保持正念無相繳稅及功德迴向即可。
以下故事可供參考
《了凡四訓》中有一則故事,有一個很窮困的女子,她將自己僅有的兩文錢供養三寶,方丈和尚親自為她迴向。世事多變,這位女子後來做了皇后,就帶著許多宮女再回到這個寺院修大供養。方丈和尚沒有親自主持,只讓徒弟為她誦經迴向。她覺得很奇怪,問老和尚:「從前我很窮苦,布施兩文錢,你親自為我迴向;今天我帶這麼多財富來供養,你怎麼只讓你的徒弟來為我迴向?」老和尚說:「那時的兩文錢是妳全部的財產,妳是真誠心,我一定要替妳迴向;今天妳做了皇后,擁有億萬財富,你拿的這點錢是九牛一毛,我的徒弟給你迴向足夠了。」
人沒有錢的時候不起貪心,財富愈多愈貪。做好事的都是沒錢的人,有錢人做好事,一定是對他有很大的好處,他才肯做。一般人雖然收入微薄,肯布施、肯做好事,那一點供養幾乎是他全部的財產。從中國來的同修,他們布施供養幾百塊錢,這幾百塊錢可能是他們一個月的工資,這個供養的福大。新加坡有很多一個月收入幾十萬的,卻一塊錢都不肯布施,縱然拿出十萬元做好事,也比不上中國同修供養幾百塊錢的功德。諸位要知道,決不是布施錢財多,功德就大;錢少,功德就小。經上講,什麼人真正做到圓滿功德?討飯的。他一無所有,今天人家給他兩文錢,他將這些錢全部拿去供養佛陀,那是他的全部財產,那是圓滿功德。
世法與佛法不一樣,所以不要認為我們很窮苦,不能修福,其實窮苦人修的福比億萬富翁大得多。富的人不是生生世世富有,窮的人也不會生生世世窮困。所以,老天很公平,有錢的人遷吝來生變窮人,窮人樂施來生變成富人,風水輪流轉,全由心行造作來決定。這當中有大道理,這是真實智慧。(節錄自《華嚴經》12-17-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