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用皮革產品?
許多皮貨是屠宰場的副產品,就算我們沒有參與直接宰殺動物,但無形中卻支持了屠宰業。有些皮革是有目的進行生產的,即動物是專門為了獲取皮革而飼養的。
1991年11/12月的《素食雜誌》(Vegetarian Journal)就皮革問題上發表了這樣的看法:“從環保角度來說,把動物皮加工為皮革製品是一種既耗能又污染的行為。”《Kirk-Othmer化工百科全書》指出:“以單位產品能耗計,制革業與制鋁、造紙、煉鋼、水泥及煉油工業的總能耗水平都屬於同一數量級”。生產皮革得先在浸灰間把獸皮浸透,然後經過鞣皮、染色、烘乾、修整等工藝才算完成。美國生產的皮革有95%以上都經過鉻鞣。必須處理的污水主要是來自浸灰間及鞣皮工序。鞣皮工序流放出來的廢水是最難處理的,其廢棄物含有美國聯邦環境保護局(EPA)認定為劇毒的鉻。還有很多制革工序中排放出來的污染物會給環境和健康帶來危險。就處理方面而言,有人可能認為皮革是可生物降解的,殊不知鞣劑的主要目的就是穩定皮革中的膠原質和蛋白纖維以達到再不能降解的目的。
再利用皮革不是比扔掉它更好嗎?
美國有一讀者:
不能這樣看問題,通過拒絕使用皮革向我們那些動物屠宰者發出了信號...皮革是肉制品工業的副產品...如果我們出於良心而拒絕食肉,同樣也不應該穿戴皮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