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該死的電影,也可能是該死的熱水澡,因為那杯該死的咖啡.....
應該說是非常盡責展現「咖啡因」功效的咖啡,讓我到現在居然不想和枕頭與棉被來場約會。
打開了電腦,逛了逛網頁,卻還是走到了這一個多年來都會晃一晃的網站。
一晃眼,許多年過去了。
許多認識的舊朋友,消失了,原因很多,有結婚的、換工作的還有「莫名消失的」...
但也有許多新朋友出現,朋友介紹的、自己找上門的,也還是有「莫名認識的」
人為什麼要認識朋友?
整理自己的MSN,整理自己的通訊錄,刪除了不少空號與「刪除阿孟帳號」的帳號,在這幾百人當中,我一直思考,和他們成為朋友的意義為何?
是為了同個嗜好?
是為了同個理念?
是為了交往?
是為了利益?
還是什麼?
人,似乎就是有一些本能,或許是動物的本能,也或許是上天給的「通常行為」,不能否認的,他就是這麼的自然發生。
所以我們喜歡認識朋友、所以我們持續進行社交行為。
是的,社交行為。
科學家說,狗用互相聞屁股、猴子用互相抓跳蚤來表現社交行為,而人類就是用「聊天」來進行社交行為,....想想,原來我們也是在相互的「聞屁股」啊.....
那麼,愛情對大家的用處為何?
是為了安全感?
是為了炫耀?
是因為別人有所以我也要有?
是為了性?
還是為了傳宗接代?
看著電腦螢幕,我問我自己.....
沒有答案,
科學家說,真愛要用18個月考驗,也就是說,一個就算再會「演」的情人,在18個月之後,他就「原形畢露」了。
當然,那還是他必須是職業級演員的狀況下。
......................真糟,我還是不想睡。
好吧,用一句話作我的結語,一句我自己很喜歡的話(因為是我發明的)
:「如果這個人要陪你一輩子,那你多浪費個幾年等他,又何妨?」
(我承認這句話有灑狗血的破綻,但,他真的很灑狗血)
大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