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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討論區 / 心靈素食 / Re:更生人楊振堂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的事件(由以十數國語文對全球廣播的歌仔戲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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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Re:更生人楊振堂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的事件(由以十數國語文對全球廣播的歌仔戲談起)
作者: itchy【羅一極】
文 章 編 號: 第 194363 篇
發 表 日 期: 2007/10/02 4:31:34
閱 讀 次 數: 1045
此篇文章 回應: 194274 (心順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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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更生人楊振堂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的事件(由以十數國語文對全球廣播的歌仔戲談起)



原諒一個打擊自己最深的人,歷史上還有個有名的例子,就是耶穌求天父原諒釘祂在十字架上的人,因為他們不知自己在做什麼;耶穌是一位大開悟者,所以可憐那些尚未開悟無明的眾生。而張美瑛女士在巨大傷痛之餘原諒加害人,能說:「楊振堂也是可憐...」,可見她也具有聖人的品質!



放小一些看,我們其實在生活上自己常碰到的是在職場受所謂「小人」中傷而能原諒人家的例子。



先讓我談談,最近我在 http://www.suprememastertv.com/tw 網路電視上看到的一齣以十數國語文(包括傳統、簡體中文字幕)對全球廣播的歌仔戲(您沒看錯,正是咱們台灣的本土歌劇)。在這個對歐洲、中東、北非衛星和全球網路廣播的寓意短劇中,敘述一個饑餓的乞丐冒險潛進御花園中,他拿石頭丟樹上高掛的水果,卻無意中打到遠處正在散步的皇帝。在十分生氣的眾臣眼中,天下有什麼比皇帝還大?所以正想把乞丐處以極刑時,被石頭打到痛徹心扉的皇帝,看自己卻比臣子看得還要大,皇帝視自己為高貴的靈性眾生,認為乞丐因為饑餓可憐,丟石頭也不是針對自己,所以選擇原諒了乞丐!難得的是編者在搞笑之餘,說的絕對不只是另一個明君的故事。



職場或生活上的所謂「小人」也許能力不足、自信不夠、安全感低,所以容易做出妒忌、中傷任何「擋路的人」的做為,如果能想他(她)不一定針對自己,可能是可惡沒錯,但也是可憐的話,也許就比較容易原諒了吧!原諒了就容易放下,這也是消滅「仇敵」最好的方法?! 正如心順姐姐所言:「原諒別人就是善待自己」,這也正跟證嚴上人說的:「生氣就是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相互呼應!





>【 在 心順姐姐 的大作中提到: 】

>~~原諒別人就是善待自己~~

>"放下"~多麼不容易呀~

>與各位共同砥礪學習~

>

>

>

>文章取自30雜誌九月號

>

>

>

>更生人楊振堂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的事件,引起台灣社會的恐慌;然而,謝煥儒的妻子,張美瑛,卻在第一時間選擇原諒。她的寬容,安撫了所有人的不安,...採訪謝煥儒夫人,對我而言也是煎熬。經歷喪夫之慟的她,傷口尚未平復,我去探問她的內心,是不是太殘忍?

>2007年7月23 日,謝煥儒在河濱公園遭毒癮發作的楊振堂用棍棒打死,她的妻子張美瑛馬上從花蓮趕回台北,在飛機上她不斷默念︰「南無阿彌陀佛。」台北傳來的消息只告訴她丈夫病M,她不知道其實丈夫是被亂棍打死,心裡還抱著一絲希望,希望丈夫可以化險為夷。

>然而,當她趕到醫院時,丈夫已經往生,慈濟的同修們也已經趕到醫院為丈夫接引。她沒有呼天搶地的大哭,也沒有咒罵楊振堂,她默默流著眼淚,靠在丈夫耳邊輕聲地說︰「爸爸,我們原諒他。」因為在佛教信仰中,人往生時,耳識是最後離開,若丈夫能夠聽見她的聲音,她只希望丈夫走得無牽掛。

>

>看破無常,當作還前世的債

>

> 她說︰「我不要丈夫帶著仇恨離去,若是前世欠下的孽債,還了,當下解脫;如果沒有欠,那他就是示現菩薩,用死亡喚醒社會大眾要對更生人伸出援手。」張美瑛擦乾淚水,說︰「無論原因為何,我都欣然接受。」驗屍當天,警方借提楊振堂到現場做筆錄,他不停地說︰「我不知道。」張美瑛不恨楊振堂,她說︰「我要如何仇恨一個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的人?」

>「明天先來,還是無常先來?」張美瑛說︰「上人(證嚴法師)常常教誨我們,我卻只是沒感覺地聽了就算了,直到這次事件,我受到很大的震驚,才真正體會了無常。」

>在警方交給張美瑛的遺物中,有張發票,謝煥儒買了麥片、果汁,為孩子張羅早餐。當時在家裡接到警察電話的,是唸大學二年級的二女兒,她哭著說這種人都不值得原諒;大女兒對著報紙上楊振堂的照片一直畫叉,寫著︰「雜碎雜碎雜碎!」小兒子才剛升高二,每天晚上,他要躺到父親的床上才能睡著。

>謝煥儒一直是孩子的大玩偶,會故意改編歌曲,跟孩子一起大唱︰「小小姑娘,清晨起來,一不小心,跌入毛坑!」他自己的童年卻很刻苦,大學聯考時雖然考上高雄醫學院,卻因為家貧而改唸台大植物系,因為哥哥已經先考入台北醫學院,家裡只供得起一個孩子唸醫學院。唸台大時,謝煥儒沒錢買車票,總在清晨花幾毛錢買兩個饅頭,從台北走上一整天才回中壢老家。

>

>這樣一個好人卻被壞人給殺了,為什麼n原諒?謝煥儒的學生哭著打電話給張美瑛問:「師母,你怎麼能原諒他?我到現在還是好恨。」張美瑛卻說:「楊振堂也是可憐,他的養父養母早死,養姊也不肯再收留他,我們要怎麼怨恨他?」

>

>療癒傷痛,深思生命真價值

>

>張美瑛又說:「我也沒有第二個45年來怨恨了。」原來,張美瑛的童年也充滿傷痛。45年前,她自己就是直接受害者。當時經商的父親被朋友倒債,父親只好倒其他親友,天天有人到家裡討債。複雜的人來人往讓念小學的張美瑛被人傷害,她不敢告訴父母,幼小的她認定唯一解脫的方法就是自殺,她無時無刻不想著自殺的方法。

>

>還好菩薩悲憫她。有天,她在家附近的大樹上看到一句話:「常唸觀世音菩薩消業障」,年幼的她不懂佛法,想說家裡從小拜觀世音,跟著念總沒錯吧。過沒多久,鄰居發生了兩件事,讓年幼的她比別人還早領悟到生命的可貴。

>

>有天,隔壁鄰居的大哥哥跟女朋友去划船,沒想到船翻了,大哥哥不幸淹死。在喪禮上,大哥哥的母親駝著背,用柺杖打棺木大哭說:「你這個不孝子,怎麼可以讓我白髮人送黑髮人!」她驚覺如果自己自殺了,只是把一切的苦丟給父母。

>

>不久之後,鄰居有對夫妻吵架,妻子氣不過上吊死了,她的父母堅持開棺驗屍。他們商借張美瑛家的騎樓驗屍,小小張美瑛在一旁看了更是心驚,鄰居太太還留下兩個年幼的孩子沒娘疼愛。

>

> 這兩件事讓張美瑛了解:「人要好好活著,因為我們對別人有責任。」漫長的青春期,張美瑛更不斷思考:「我活下來,生命的價值是什麼?」

>考上台大歷史系以後,張美瑛在登山社認識謝煥儒。講起丈夫,張美瑛總是帶著笑。謝煥儒家境貧窮,身高又只有153公分,獨獨張美瑛看見他的內心善良又有正義感,她甚至認為,嫁給謝煥儒是她一生中最有意義的一件事,她說:「如果我可以幫助他成家立業做好事,不也很好嗎?」

>

>

>從心放下,欣然看待生死題

>

>

>當電視新聞播出張美瑛選擇原諒的新聞後,一位慈濟的張老師打電話給她,原來在四十幾年前他的父親也是被壞人打死,他的母親滿心仇恨。在電視上看到張美瑛選擇原諒後,他反問八十幾歲的老母親:「我們當年非得要一個公道不可,得到了什麼?除了將壞人關起來,我們沒有時間療傷,全家人都得靠精神科醫師開藥才能過日子。如果我們當年選擇原諒,是不是會不一樣?」

>

>張美瑛也聽說鄉下曾經有一個賣豆漿的婦人,非常愛漂亮,每天清晨都會打扮得很美才去煮豆漿,有天清晨,歹徒打開半掩的大門,不只搶了她全身的項鍊珠寶,還把她推進滾熱的豆漿裡。婦人往生後,警方仍遲遲無法破案,她的家人便在婦人下葬時,讓她一手拿著利斧,一手拿刀,要她化為厲鬼追兇復仇。他們告訴張美瑛,他們真的好後悔當初為什麼不能讓死者好好安息?

>

>在謝煥儒的告別式上,張美瑛送給參加的親友一本《生死皆自在》,書的封面上寫了一段話:「遠去的親人已如一只飄揚的風箏,假如有一根線把它拉住了,這個風箏就會一直掙扎;祝福它,放下它,就讓風箏自在飄到它該落地的地方。」當瘦弱的張美瑛微笑說︰「對於這一切,我欣然接受。」旁邊的人都紅了眼眶。

>

>去找張美瑛前,我為自己找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後我才安了心,因為我不是探刺他人傷口,而是真心想知道︰「我們要如何原諒犯錯的人?人要如何學會寬恕?」

>

>美瑛師姐謝謝你,你讓我終於懂得什麼是「慈悲喜捨放長情」。

>

>*************************

>

>

※此文原作者於2007/10/02 8:18:15修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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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內容:

itchy【羅一極】琴醫帥:謝謝您的分享,您說得也是一番不錯的道理!不過,我認為這番討論主要是放在「原諒加害人」是預防「被害人的再次精神傷害」的最好辦法,而能想到加害人可能的可憐之處又不失為舉例中造就原諒的共同點。至於您提到「原諒」的社會面或甚至道德面,真要深究,可能跟許多國家已明令廢除的死刑一樣複雜!2007/10/02 10:10:21
小提琴獨行俠+鋼琴新好男孩+生理學小帥哥這就像預防醫學一樣,事後的處理(像是原諒)非常重要沒有錯,但是目前最重要的是,要怎樣少一個壞人多一個好人,把行兇強盜動機在動念行動前,有個方式讓他們「止步」,我想那才是真正要推動的吧2007/10/02 8:35:32
小提琴獨行俠+鋼琴新好男孩+生理學小帥哥個人也認為,應該要加強人類的愛的教育,而不你打人或者被人打,然後在那尋求原諒或被原諒。此事件已經不是一直在探討該不該原諒的時候,而是該檢討整個國家社會,因為缺乏愛屋及烏的心理教育,造成反社會身心狀態,倘若真心愛人,會去殺人搶劫強暴與你無關的人嗎...2007/10/02 8:32:54
小提琴獨行俠+鋼琴新好男孩+生理學小帥哥雖說我們要學習放下原諒這些中傷我們的人,這件事情我也經歷過有很深的認同感,這於情是合理的。但於理於法是不容的,兇手還是要接受法律制裁,該有的刑責還是要有,這也是給一個法理情本末倒置的一些社會人士一些提醒與建議。選擇原諒與法律制裁是兩回事,這次事件縱使家屬不追究,但個案已觸犯刑法累犯,刑責照常加重2007/10/02 8: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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