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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家庭與婚姻 文章

主題: Re:除了心疼還是心疼!!
作者: CHACHAGIRL
文 章 編 號: 第 185310 篇
發 表 日 期: 2007/01/26 14:52:18
閱 讀 次 數: 787
此篇文章 回應: 185243 (CHACHA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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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卡特 的大作中提到: 】

>像chachagirld看到一個問題..覺得需要被討論..

>可是卻不率先提出討論

>而是先在一旁觀察



我不是不率先提出討論

看到這些新聞覺得心痛到難以言喻

心情沉澱才下筆

MELODY已為人母對於這種兒童受虐相當深惡痛絕

最近發文是希望呼籲大家勿姑息養奸

在自己的生活中多一分注意力



>

>或許是懷疑大家是否關心

>或許是因為怕說錯..怕作錯

>怕受到傷害..怕吃力不討好

>所以傾向不站在第一線

>這是一般人的習慣



我不怕受到傷害..也不會怕吃力不討好

也非怕說錯..怕作錯

發表文章闡述己見又有何懼

而是感慨多數人只有把焦點放在男女情事

顯少人會關注社會現象

請不要替我假想太多立場

別把MELODY與你認為的"一般人"劃等號



>

>其實冷漠的並不是沒有看到問題的人

>而是看到問題卻忍心擱置的人

>

>因為或許這麼一個猶豫..另一個悲劇又發生了...

>

>我覺得台灣現在缺乏主動照顧弱勢團體的機制...法令是被動的法令

>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6條...

> 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

> 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 (市) 主

> 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



最近跟友人提到這些社會現象,最感概的事情就是法律其實並不是保護被害者,而是保護真正懂得法律的人,即使是周密的法律條例,執行者沒有用心一切都枉然,我非常認同小俠的看法,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推給學校或者是社工,或是推給國家的法令,因為當事情發生的當下,無論是學校、社工甚至是國家的法令都已經來不及挽救悲劇。



MELODY並非法律專家,只有站在人性的角度呼籲朋友們,在自己的生活當中多1份注意力,如果當真發現有虐待兒童的事情,也能挺身而出向有關機構舉報,而且也呼籲為人父母者停止打罵教育,適當的管教也許是必然,但是過度的打罵只會造成孩子的陰影,用更高的EQ去教育孩子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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