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 亦常有類似狀況: 任用者並非專業能力最強者. 原因有數種:
1. 任用者雖專業稍弱, 但個性較適合該業務 (如: 合群, 人際能力強, 較能按部就班, 仔細, 有領導能力等特質)
2. 與公司目標精神較符合 (如: 忠誠/認同度高, 樂意接受指導, 時間較能配合, 有潛力, 較了解公司制度/文化等)
3. 此案需要的專業不強, 通俗化反而效果更好.
4. 專業人員另有任用 (未來有更大案子), 目前宜保持實力
5. 希望培訓更多人才, 而非集中在一, 兩位已有專精者
6. 其他公/私人原因
等等
建議:
最重要的是, 找出你與長輩看法之"異及同". 除專業外, 長輩是否有其他考量 (了解長輩要什麼/ 長輩了解你要什麼)? 先將"同"者達成共識, 再就"異"者商量. 也許問題就解決了.
既然貴道場重"倫理", "倫理"也是你認同的精神目標. 與長輩溝通時一定要有良好/虛心請教的態度.不要因小失大.
若了解無法改變長輩想法 (專業既為專業, 就並非三言兩語能解釋清楚), 我們起碼已充分表達自己意見. 想想:
A. 此案是否關乎大是大非問題? 而明顯長輩為"非"? (長輩要你去殺人放火, 當然要拒絕!)
B. 如果你意屬的人選不在, 是否也會接此工作?
如果答案是"是", 就盡力將案子在現有條件下做好, 但不需給自己太大壓力. 盡力就好. 長輩既有決定權, 亦須背負決定後之責任 (壓力大的應是他). 你是執行者, 把自己份內任務做好即可.
人與人生長背景, 個性觀念不同, 人際衝突難免. 當它一個功課, 或許你能學到許多寶貴的經驗呢!
小小建議, 希望有所幫助. 祝福你!